关于印发《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 来源: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    作者:    |    日期:2023-10-17 16:57 ]

临交字202357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

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执法队

经局研究同意,现将《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202367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临武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郴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临武县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临武县境内的道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货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设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通运输企业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临武县道路运输车辆在临武县境外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郴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临武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临武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各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安全信息股)备案。

3)临武县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单位备案。

5.工作原则

1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执县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3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预案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临武县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析

临武县交通行业危险源和风险分析目前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事业单位3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省、县、乡公路改造与养护道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等任务。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项目的开工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临武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如下:

  长:黄兴旺

副指挥长:欧阳细强、邓学文、邓朝华、黄海宝、肖康林、陈良明、周志平、周帅军

     永、肖程仁、唐继平、陈学枝、李忠保、罗军军、刘振斌、唐力科、李剑峰、成家立、邝生强、唐亚军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信联络宣传、公路抢险应急救援组客货运输应急救援组、交通秩序保障组、应急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质量安全监督组、事故调查组

2.工作职责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决定启动与终止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县交通运输负责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应急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卫生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指导或协调行动安全生产事故由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执行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由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 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局安全信息股,由李忠保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局各直属单位、股室(执法队)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正常上班时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时间及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3通信联络宣传职责: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邓朝华担任负责处理媒体报道采访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4)公路抢险应急救援组职责:组长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陈良明担任,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造成路面受损、塌方、桥梁毁坏、交通阻断或道路损坏等情况时,组织人员、应急救援所需机械设备、物资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公路及其它公路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5客货运输应急救援组职责:组长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周志平担任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生产全事故或自然灾害滞留的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6)交通秩序保障组职责: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海宝担任负责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7)应急医疗救护组职责: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邓学文担任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8后勤保障组职责: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肖康林担任负责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9质量安全监督组职责:组长由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周帅军担任,负责公路、交通在建项目应急抢险施工中安全质量的监督。参与交通在建项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

10事故调查组职责: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欧阳细强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预防措施。

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应急办事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调配提供应急处置工作车辆协调应急所需设备的调用。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或直属单位人员报请上级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局安全信息:负责本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专家组的管理协调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各方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按规定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局法规股: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局综合运输股:参与客货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针对发生事故原因提出客货运企业整改意见。

局计划基建统计股:参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针对发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单位整改意见。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保障应急抢险路段的公路安全畅通,运输安全有序维护应急抢险现场的秩序。

5.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或本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6.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造成公路路面受损、边坡塌方、桥梁毁坏、交通阻断等情况时,组织人员、应急救援所需机械设备、物资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公路及其它公路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 调集运输车辆疏散滞留人员、抢运货物。

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公路、交通在建项目应急抢险施工中安全质量的监督。参与交通在建项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建设项目:积极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落实资金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 物质和技术支持。

四、预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2.预警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预警发布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上报和传递

①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报告临武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级层面支援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②IV级信息报告

临武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应急响应

1.应急分级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IV级(一般)

Ⅰ级应急响应: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启动和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交通运输负责启动和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州交通运输负责启动和实施。

IV级应急响应: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IV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性、影响性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预警级别和预警发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与恢复

在应急工作中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协同县人民政府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动员交通运输系统专业人员积极配合参与救助在专业救助力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

4.扩大应急

Ⅳ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县交通运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5.应急响应结束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发灾害发生,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经上级安生产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县人民政府或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信息公开

县交通运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临武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交通运输局配合I级(特别重大)、Ⅱ级()、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一般 (IV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组织实施。

2.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3.事故责任调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机构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4.经验教训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反三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经验教训总结报告,一个月内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坚持值班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应急队伍保障

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合理整合编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相关企业抢险救灾能力搞好预案训练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不足时 提请、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4.医疗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同时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5.技术保障

建立统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县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后勤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供应。

7.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调做好治安工作。

8.资金物资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救援物资储备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9.调集征用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练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级相关部作书面总结报告。应急队伍一般每年组织演习次应急演练。

3.预案的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4.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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