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来源: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    作者:    |    日期:2023-10-11 08:07 ]

临交字202372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队,郴汽集团临武分公司

根据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交通运输关于印发《郴州市交通运输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2023710日

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

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提升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成效,切实抓好《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推动临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运输事故”三大目标,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个人防护”四方责任,构建“制度机制完善、责任链条紧实、法治体系完备、系统治理有力、多元整治高效”五大体系,为五个临武建设创造更加安全、优质的道路运输环境。通过三年系统整治,使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意识更加牢固,防控效能更加凸显,安全事故稳步减少。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格局,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高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道路运输安全文明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理念、行为不断普及和养成,道路运输驾驶人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安全承诺进一步加强。

(四)进一步提升防控效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公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通行环境更加安全。

(五)稳步减少安全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力争亡人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 30% 以上。

二、整治内容

(一)思想认识方面。开展“固安理念”“问效提升”等专项提升行动,重点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机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监管失位、落实不实等问题。

(二)责任落实方面。开展“固化责任体系”“厘清安全职责”等专项提质行动,重点整治地方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扛得不紧不实和部门联动共治不力等问题。

(三)源头管控方面。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清零”

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道路运输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公路风险管控不力,“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车辆、不合格驾驶人、驾驶人培训考试管控不严等问题。

(四)安全意识方面。开展“素质提升”“七进宣传”等主题宣教行动,重点整治道路运输、公路建管养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

(五)违法打击方面。持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运输7座以上客车非法营运公交车、工程运输车、出租车“野蛮驾驶”等违法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树牢安全理念

1.加强安全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抓好学习贯彻。组织观看道路运输、公路建管养运安全生产相关警示教育宣传片,结合安全生产宣讲,分级分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讲。(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2.健全考核工作机制。配合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治办”),定期报送整治工作情况与考评结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3.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

措施不得力,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完善治理体系

4.构建道路交通常态治理机制。深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超限运输、非法营运治理等领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违法信息线索通报、落地核查、跟踪反馈闭环管理。加强高风险公路路段安全治理。(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5.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部门工作协作责任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整治、宣传教育引导等各环节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拧紧监管链条。(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6.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系统。推广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提升前端感知能力,整合相关平台数据资源,继续建设并应用好“两客一危”智能监管平台、不停车治超检测信息系统等,构建隐患排查、风险预警、交办督办、整改反馈、考核通报、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系统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各有关单位和股室要对照前三年(2020-2022年)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坚持现有工作模式、机制和保障渠道不变,对照本方案制定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要将新三年整治行动与落实全“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督导检查。交通运输系统涉及道路交通安

全职责的各有关单位、股室要将新三年系统整治行动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采取通报提醒、交办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推进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相关机构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依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基础力量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加大岗位教育培训力度。要将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经费保障及力量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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