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武县交通运输领域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    作者:    |    日期:2023-10-19 08:08 ]

  临交字〔2023〕109号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武县交通运输领域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

  经县局研究同意,现将《临武县交通运输领域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7日

  临武县交通运输领域

  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发生的事故教训,分类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力稳定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根据《2023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清单》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0月7日—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导向为整治工作突破口,将我县近年来交通运输领域长期存在、反复出现、治而不愈、愈而又发的顽瘴痼疾问题作为整治目标,重点对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公交车辆营运秩序、治理超限超载、驾培机构监管、维修企业整治、公路设施损坏等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执法,攻坚克难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态势。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临武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领域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兴旺

  副组长:黄海宝

  成  员:陈良明、周志平、唐继平、肖程仁、唐亚军、李剑峰、邝生强、成家立、王华、李忠保、唐力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信息股,由李忠保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协调调度、资料收集报送等具体工作。

  四、整治重点任务。

  (一)强化非法营运整治。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要组织执法精干力量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日常巡查,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每月查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不少于 1 起。

  (二)强化公交车运营秩序。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要及时发现公交车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公交车不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营运,不按规定依次进站停靠以及不安全驾驶等行为,每月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等措施不少于 1起。

  (三)强化超限超载整治。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要进一步加强治超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加强信息联网,充分发挥治超监管信息平台和不停车检测治超系统作用,严格执行“ 一超四纠”制度,压实治超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现场执法,对货车“首尾相接”等方法逃避超限超载检测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每月处罚货车“首尾相接”等方法逃避超限超载检测违法案件不少于 1起。

  (四)强化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要每月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开展督导检查,依法查处驾培机构不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培训、培训结业过程弄虚作假、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驾培机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每月办理相关案件不得少于 1起,整治行动中不得少于4起案件。对于驾驶人培训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党规政纪予以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风险路段整治。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要加强路面巡查,严肃查处损坏、移动、涂改公路(含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在公路上及用地范围内焚烧秸秆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行为,每月办理案件不得少于 1起, 整治行动中不得少于 4起案件。

  (六)强化维修企业整治。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要每月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清查行动;对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无照从事机动车维修,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每月办理案件不得少于 1 起, 整治行动中不得少于 4起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按照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本行业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二)协同推进,强化联合执法。局属各单位、交通综合执法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联合执法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统一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临指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取得实质性效果。

  (三)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报送。交通综合执法队要明确专人报送信息,每周向局安全信息股报送重点任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12月29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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