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临武县司法局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武县司法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费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临武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临武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担县政府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的审查呈报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核定编制数49名,行政编制数44名,事业编制数5名,工勤人员编制数0名。现有在职在岗在编职工42人;离退休14人;遗属人员3人。车辆编制2辆,现有车辆2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临武县司法局本级
2、临武县公证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2023年本单位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收入支出。所以附件表10、11、15、16、17、18、19为空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1024.59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893.8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9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87.99万元,主要是增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2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1.51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8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1.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4.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51.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73.3万元。其中:1.公共法律事务相关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等支出;2.公证处办证业务经费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差拨及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办证业务工作经费;3.政府法律事务专项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及顾问助理、应诉律师费及办案工作经费;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工资、保险及社区矫正工作各类业务费用支出;5.司法办案经费7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大院内周边“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建设,乡镇司法所建设修缮3处、置换国产电脑;6.司法专项业务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费用、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青少年禁毒基地建设、法制教育培训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临武县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万元,下降9.57%。
2、一般性预算支出
2023年临武县司法局一般性支出31.8万元,较2022年压减0.2万元,压减0.63%。
3、“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38.19%,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4、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5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武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796.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78万元,固定资产1533.88万元,在建工程34.27万元,无形资产2.07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1390.2万元,汽车2辆33.36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0.32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7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所以资产总额减少。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①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社区矫正专项经费90万元,该项目是根据湘财行[2013]72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按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不低于150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而设立的持续项目。该项目的长期绩效目标是加强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健康咨询的工作,发放临聘专职人员工资、社保经费及社区矫正工作各类业务费用。产出指标:加强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心理健康咨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效益指标:逐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状况督查,服务对象满意度≧95%。
②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公共法律事务相关经费52万元,该项目是根据郴司发[2017]33号关于印发《郴州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的通知: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元/件,刑事诉讼案件1侦查阶段800元/件、2起诉阶段1000元/件、3审判阶段1500元/件、4死刑复核阶段1500元/件、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2000元/件,临办发【2021】8号2022年临武县“十大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第三项社会保障惠民而设立的持续项目。该项目的长期绩效目标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依法化解我县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为民办实事深入民心。产出指标:办理法律民事\刑事300件,认罪认罚500件,案件质量合格率95%,矛盾纠纷调处及时率98%。效益指标:提高法律援助收益金额,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利益,逐步提高法律公正性。
③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根据司法办案经费77万元,该项目是根据财政部财行〔2017〕515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而设立的持续项目。该项目的长期绩效目标是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条件,提高办案效率,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产出指标:规范乡镇司法所建设修缮,司法保密系统配置一套,司法大院“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四化建设,国产电脑置换购置。效益指标: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化逐步完善,社会公众满意度≧95%。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