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临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临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临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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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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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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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临武县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
县住建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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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武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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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武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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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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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武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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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武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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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推进新时代临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 |
县教育局 |
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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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临武县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措施》 |
县科工局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