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华与朱某生之间婚恋纠纷案例分析
[ 来源:临武县司法局    |    作者:    |    日期:2023-08-11 11:17 ]

  一、案例正文采集

  “对不起,这件事情责任在我,是我一时冲动”,这是香花镇发生的一起严重婚恋纠纷引发损害赔偿事件的调解现场。

  2022年7月24日郴州市临武县香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蒋某兰的调解诉求,因王某华怀疑丈夫朱某生和蒋某兰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发生冲突王某华咬断蒋某兰右手大拇指产生矛盾纠纷。

  蒋某兰和朱某生是香花镇某矿业公司工作人员,朱某生与王某华系夫妻关系,王某华长期在外务工,两人经常因家中小事发生争吵。近期王某华休假在家,发现丈夫经常在外玩到半夜才回,又发现丈夫朱某生与蒋某兰接触频繁,王某华对朱某生和蒋某兰的关系产生怀疑。7月22日晚,朱某生外出直至深夜未回,于王某华到蒋某兰家,果见朱某生在蒋某兰家中打牌,王某华顿时怒火中烧,直接对蒋某兰进行言语侮辱,蒋某兰气急,抓住王某华头发进行殴打,王某华反击死咬蒋某兰右手大拇指,因用力过猛导致蒋某兰右手大拇指断裂,朱某生见情况严重忙上前拉开两人,并紧急将蒋某兰送到卫生院进行诊治,因伤情严重次日凌晨紧急转至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蒋某兰右手大拇指断裂定为轻伤。

  二、经验做法及成效简介

  (一)高度重视,形成速调总方案。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本体现,此事件发生后,香花司法所高度重视,形成以香花司法所为主,村调委会合力全程参与的调解模式,第一时间进行事件调查,此事件具有突发性,且事件造成的后果严重,香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形成速调总方案。

  (二)深入剖析,聚焦纠纷分歧点。

  该事件是典型的婚恋家庭纠纷引发的损害赔偿,矛盾双方分歧点主要有两点:一是赔偿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的赔偿金分歧;二是朱某生与蒋某兰是否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调委会聚焦关键重点,抓住朱某生与蒋某兰是否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突破口,通过与当事人谈话、走访邻里、公司管理层约谈等形式,了解到朱某生与蒋某兰确实存在接触频繁,且有晚上一起相约打牌、散步等情形,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三)情理并举,助力调解促和谐。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打破僵局再建双方沟通桥梁。一是摆事实、讲道理,厘清双方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明确蒋某兰主张相关合理费用的合法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王某华已经构成打架致人轻伤的情形,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可以保留对他的处罚。同时对蒋某兰不当行为进行教育引导。二是话感情、拉家常,重塑双方信任。调委会了解到王某华和朱某生的儿子今年高三即将面对人生的转折点,以聊孩子为契机,了解到孩子今后有入伍参军的志向,调委会工作人员当即现场普法,王某华打架致人轻伤的情形,对孩子今后入伍参军有一定影响,两人悔不当初,也正是这份关心,让夫妻二人开诚布公化解隔阂。至此,也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王某华当众向蒋某兰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及相关费用。

  调解协议约定:经协商,蒋某兰因伤住院治疗花去的一切医药费用由王某华负责支付,王某华除支付医药费用外,再另外补偿给蒋某兰拾万零柒仟元(107000元),一次性当面付清。王某华向蒋某兰当众赔礼道歉,双方签订协议后,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因此事发生新的矛盾纠纷,否则由生事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经验总结:此事件是由婚姻家庭双方缺少沟通引发的人身伤害的恶性事件,由此发现婚姻家庭和谐在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相关法律的普及和村规民约的宣传,做好婚恋纠纷的摸排工作,将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营造“小家庭”和谐促社会“大家庭”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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