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赫与村民谭某水库污染纠纷调解案例
[ 来源:临武县司法局    |    作者:    |    日期:2025-09-25 09:45 ]

  【情况概况】

  背景与纠纷起因

  2025年7月,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楚江镇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赫)因采矿作业导致邻近水库污染,引发村民谭某与大中赫的矛盾纠纷。

  谭某提出五项诉求:1.支付水库清理费10万元;2.解决因水库填埋造成的生活用水问题;3.赔偿水产养殖损失5万元(成本)及15万元(预期年收入);4.对大中赫岔路口过陡路段进行降坡处理;5.补偿其租赁的70余亩农田已支付的5年租金(200元/亩/年)。大中赫认为部分诉求缺乏依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步激化。

  为妥善化解纠纷,楚江司法所联合镇农业农村站及楚江镇镇政府成立专项调解工作组,邀请法律顾问、环保技术专家参与调解。工作组通过实地勘察、数据核算、法律宣讲等方式,历时2个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大中赫对鱼类死亡赔偿2.1万元;2.流转租赁农田并补偿2.5万元;3.承担水库清理及降坡工程,谭某撤回其他诉求。该案例被列为“吃”典型,通过以案释法推动企业环保责任落实与群众权益保障的平衡。

  处理过程

  启动调解机制:当地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司法所牵头,联合农业农村站、国土所、综治办等部门介入调查,并指派大中赫负责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接协调。

  现场勘查与数据核定:县环保局技术人员对水库水质、农田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确认污染源与大中赫排放存在关联;农业农村站评估鱼类死亡原因及损失,核定养殖面积和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与赔偿协商: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明确大中赫责任,并组织双方协商。通过多次沟通,最终达成协议:

  1.鱼类死亡赔偿按3000斤、市场价8元/斤计算,共计2.1万元;

  2.下游20亩农田由大中赫流转1年,支付4000元租金;上游30亩农田补偿3.5年租金,共计2.1万元;

  3.大中赫承担水库清理和降坡工程,并协助谭某解决生活用水问题。

  处理结果

  2025年2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大中赫按期履行赔偿和整改义务,谭某撤销投诉。纠纷的妥善解决避免了诉讼成本,维护了村民权益,同时保障了大中赫正常生产秩序。

  【重点宣传内容】

  一、环境保护与污染责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企业应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本案中,大中赫因排放问题导致水库污染,需承担清理费用和生态修复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赔偿损失。谭某的养殖损失和农田租金补偿均基于此条款核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与合同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承包方依法享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土地的权利。谭某租赁的农田因污染无法耕种,大中赫需按合同约定补偿租金损失。

  合同履行的公平性原则:大中赫未履行环保义务导致谭某合同目的落空,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实践

  行政调解的高效性:政府通过多部门联动快速解决纠纷,减少企业诉讼负担,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企业社会责任与合规经营:大中赫主动整改、承担赔偿,既避免了行政处罚风险,也维护了社会声誉,为其他企业树立了“守法重信”的典范。

  四、群众权益保障的普法意义

  维权途径的明确性:村民可通过12345热线、司法调解等渠道主张权利,无需采取极端手段。

  证据意识的重要性:谭某提供租赁合同、水质检测报告等证据,为索赔奠定基础,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

  【活动特点和效果】

  特点一:多方联动,依法调解

  本案整合司法、环保、农业等多部门资源,形成“一站式”调解机制,避免推诿扯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赔偿标准与整改方案合法合规,既保护村民权益,也防止企业过度担责。

  特点二:以案释法,精准普法

  工作组在调解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

  向大中赫公司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向村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引导其依法维权;

  特点三:兼顾发展与民生

  处理方案既要求大中赫整改降坡、恢复生态,也允许其通过流转农田、分期赔偿减轻资金压力,实现“保民生”与“稳生产”双赢。

  效果一:纠纷化解与社会稳定

  协议履行后,谭某恢复生产,大中赫未因纠纷停产,周边村民对处理结果认可度高,未发生二次投诉或群体事件。

  效果二:企业合规意识提升

  大中赫增设环保设施,聘请法律顾问完善合同管理,后续投资中主动开展环境评估,避免类似风险。

  结语

  楚江司法所通过依法调解谭某与大中赫纠纷,彰显了法治在平衡经济发展与群众利益中的核心作用。这一案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只有坚持法律底线、创新调解机制、强化普法宣传,才能实现企业壮大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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