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项目应当符合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节能降碳改造、本质安全改造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向。原则上为在建项目,已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入库。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予以分类支持:
(一)项目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和贴息等政策支持条件的,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二)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对项目一年期(含)以上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1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以最小法人计)每年最多贴息2个项目。
(三)鼓励优质融资租赁公司与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的设备生产企业合作,为省内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新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对设备投资和单笔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给予项目企业补贴。单个项目补贴1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以最小法人计)每年最多补贴2个项目。
(四)加强项目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服务,对有基金融资需求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给国家相关产业基金、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子基金。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设备投资占贷款金额比例应不低于50%。
(二)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贴息、省级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其中一项,同一企业每年获得本政策补贴资金之和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对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补贴金额在基础标准上提高20%,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改造指南)重点方向的项目,补贴金额在基础标准上提高10%,两项可叠加,但不超过单个项目、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上限。
(四)补贴资金每年采取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方式,由省财政每年视情况安排补贴规模。
三、申报时间
补贴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两次申报,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清算一次,在清算日前后下发申报通知。本轮补贴政策实施年限为2024-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