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
[ 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社保股    |    日期:2017-09-08 08:24 ]

临武县财政局文件

临财社指〔2017〕11号

临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

临武县民政局:

为支持你单位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单位2017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资金241 万元(已扣除预拨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补助资金收入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为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从今年起,中央和省财政在下达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时不再细分,统一称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市县根据需要自行分配额度,相应列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均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救助资金列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7“医疗费”。

二、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地方资金情况,加强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同时,要加强基础工作,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临武县财政局

2017年9月8日

2017年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临武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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