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18〕54号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2018-10-03 09:40 ]

临财社指〔201854

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临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国家医改政策,为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综合改革,现下达你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2.6 万元,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收入”,支出功能科目请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将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临武县财政局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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