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18〕55号
关于下达2018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临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国家医改政策,为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下达你单位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9.3 万元,收入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收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请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此次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度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定额补助,统筹本级补助资金。要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挪用。
临武县财政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