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19]12号
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临武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补助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社〔2013〕30号)及湘财预[2018]1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4463.2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拨付资金,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功能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临武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