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19]15号
关于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临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163号)及湘财预[2018]17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指标222 万元,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明确指标的100%比例下达。该项资金将与省级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届时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结算。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临武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