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财政局
临财教指〔2017〕21号
关于下达2017年“三区”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工作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6〕50号)精神及省教育厅核定的支教教师人数,现核定你单位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选派教师工作经费5 万元,其中提前下达 万元,此次追加(减) 万元(具体见附件)。请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
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3〕55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
本地区教师选派工作顺利开展。
二、支教教师派出地财政局、教育局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分解落实到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管
理,确保专款专用,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7年“三区”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工作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发)
临武县财政局
2017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