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湘财教指〔2017〕171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
中职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
补助资金预计数的通知
: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教
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
经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预计数的通知》(财
教〔2017〕176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县)2018
年中职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计数
万元(详见
附件),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职业
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
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待
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按照政策调整的要求,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
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保障政策调整
后中职学校的良好运转。
二、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
门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不得将
不符合标准的中职学校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严格规范中职学
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子注册制度,对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
动信息,加强对“一牌两校”、 “联合招生”、 “学籍异动”等情况
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
和准确。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
格、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
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杜绝通过
虚报学生数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
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
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免学费资金
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3—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
金预计数分配表
提前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计数分配表(临武县).xls
提前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计数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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