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21]35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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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县属以上集体企业和厂办大集体企业(以下简称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未参保城镇县属以上集体企业和厂办大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66号)和湘财预[2020]35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4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功能分类科目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 按照规定,原由民政部门代发生活补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同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并代发补贴,除按规定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外,其余资金用于补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
临武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