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21〕45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 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1-06-04 11:35 ]

临财社指〔2021〕45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临武县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湘财预〔2021〕6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残疾人事业有关政策,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30.3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收入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中残疾人就业和扶贫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2081105项“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康复资金列2081104项“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列20811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上述资金均列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I45110010020)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6〕10号)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由省残联另行下达)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临武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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