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21]46号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根据湘财预[2021]6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27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象的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请将此款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1100258项“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第509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名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0029)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6]10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应保尽保。要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创新改造方式,通过控制面积、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对于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努力做到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五、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补助资金公开制度,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临武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