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21]3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1-01-15 10:16 ]

临财社指[2021]3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57号)和湘财预[2020]399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指标128 万元,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其他支出”。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此次中央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明确指标的100%比例下达,按照2020年度安排资金的一定比例分配,省级资金按2020年度安排资金的90%下达。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 安排等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此项资金为直这资 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 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 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临武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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