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21]50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经费的通知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331号)、湘财预[2021]8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补助中医药项目经费10万元。上述指标收入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表将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另行下发。请你单位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要求,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临武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