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社指[2021]61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
[ 来源:县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1-08-27 11:27 ]

临财社指[2021]61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预2021)107号和郴财预[2021]6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7.5万元。上述指标收入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表将由市卫生健康委另行下发。请认真对照绩效目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届时将对你单位绩效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临武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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