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企外指〔2021〕6号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 来源:临武县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1-02-10 17:17 ]

临财企外指〔2021〕6号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102号),结合各乡(镇)2020年受灾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叁佰万元整,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相应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此笔资金主要用于因当年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底)生活困难受灾群众的口粮救助、衣被救助、取暖救助和其他救助。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并在春节前发放到位。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临武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临武县财政局  临武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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