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房产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8]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18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92万元,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使用范围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7]40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你局收到专项资金后,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按照规定统筹用于本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完成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专项资金可统筹用于纳入国家计划的近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此款项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棚户区改造支出”(2120810),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50399)。
临武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