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市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临财建指[2016]11号
临武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5年7月-2016年3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市县专项补助资金3.6万元下达给单位,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此项资金严格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严格按照《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15]97号)有关要求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临武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