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武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18〕3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