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70/2020-3199798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0-1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发改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发改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指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统筹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开发区设立、调区、扩区审核、申报以及发展情况调度、统计、考核等工作,协调开发区发展有关矛盾和问题。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察、考核的组织、指导、协调。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产业(煤炭除外)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意见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煤炭物流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气层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和相关信息发布,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和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推进能源科技进步。拟订并监督实施电力普遍服务政策。
(十二)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承担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三)承担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责,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五)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七)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负责地方粮食等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和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研究拟订全县粮食、重要消费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职能转变
1. 强化拟订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相关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导向作用。
2.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提出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一)关于职责调整
1. 划出的职能
⑴将县发改局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⑵将县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⑶将县发改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⑷将县发改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⑸将县发改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⑹将县发改局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2. 划入的职能
⑴将原县农业局(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粮食局)的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县发改局。
⑵将原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重要消费品储备、开发区相关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划入县发改局。
⑶将县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职责划入县发改局。
⑷将原县直其他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相关管理职责划入县发改局。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会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配合省市发改委、省市商务局协助国家有关部委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联合发布。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开发区设立、调区、扩区审核、申报以及发展情况调度、统计、考核等工作,协调开发区发展有关矛盾和问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参与制订并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开发区相关产业合理布局、项目进园和集群发展。
2. 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 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机构设置
(一)内部机构设置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法规股、招投标办)、投资管理和评估督导股、行政审批股(互联网+监督)、农村经济股(易地搬迁、以工代赈办、指导粮食行业发展股)、服务业和基础产业股(工业和高技术产业股)、社会发展和地区经济股、资源环境股(能源股)、物价和行政事业收入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
除发改局本级,下属机构共五个,各机构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见下表。机关本级含有机关退休人员60人,原粮食系统企业改制退休人员254人。机关临聘人员5人。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级别 |
分类 |
编制数 (全额拨款) |
编制数 (自收自支) |
实有人数 |
|
1 |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
正科 |
科级 |
16 |
|
32 |
|
2 |
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副科 |
公益一类 |
10 |
|
9 |
|
3 |
县节能监察中心(县两型工作办公室) |
股级 |
公益一类 |
6 |
|
5 |
|
4 |
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县价格监测中心) |
股级 |
公益一类 |
4 |
|
2 |
|
5 |
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信息中心) |
股级 |
公益一类 |
4 |
|
4 |
|
6 |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技术服务中心 |
股级 |
公益二类 |
3 |
3 |
3 |
|
|
合计 |
|
|
|
3 |
55 |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为财政全拨单位,列入2018年部门绝算公开范围的单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节能监察中心、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县价格认证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技术中心以及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发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发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925.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3万元,增长33.21%,主要原因是原粮食局和重点办合并到发改局。
2019年度支出合计925.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3万元,增长33.2%,变化的主要原因:原粮食局和重点办合并到发改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92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9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84万元,占72.27%;项目支出256.64万元,占27.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25.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3万元,增长32.21%,主要原因是原粮食局转隶到县发改局,原重点办账务并到发改局。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合计925.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3万元,增长32.21%,变化的主要原因原粮食局转隶到县发改局,原重点办账务并到发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合计925.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3万元,增长32.21%,主要原因是原粮食局转隶到县发改局,原重点办账务并到发改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2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97万元,占总支出的65.26%;卫生健康支出27.17万元,占总支出的2.94%;农林水支出256.64万元,占总支出的27.73%;住房保障支出37.70万元,占总支出的4.07%。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5.48万元,增加3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2%,增加原因是原粮食局转隶到县发改局,原重点办账务并到发改局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费用。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222.6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3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53.8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8万,完成预算6727.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 545.9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6万,完成预算974.86%。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27.1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 22.3万,完成预算121.84%。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37.7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7.70万,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2.27%,其中人员经费58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7.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8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2.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支出决算为5.21万,完成预算的30.65%,比上年减少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人员转隶到发改局还有一部分资金未到位,导致单位资金运转困难,一部分三公经费未结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占96%,完成预算的27.31%万元。比上年减少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人员转隶到发改局还有一部分资金未到位,导致单位资金运转困难,一部分三公经费未结账。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9批次,来宾421人次。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本单位专项资金均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自评95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6万元,比上年减少130.91万元,降低65.89%,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列了项目支出,并且进行细化,导致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本年未开会议;培训费支出0.5万元,主要是发改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740.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6.38 万元,固定资产255.53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209.47 万元,汽车1辆25.44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6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