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09/2021-3485020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1-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司法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2020年度临武县司法局单位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武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武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临武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担县政府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的审查呈报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司法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武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834.47万元,与2019年收入1035.9万元相比,减少201.43万元,减少了19.44%,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省级配套资金208万元,属于一次性拨付资金,2020年无此配套资金。
2020年度支出1003.43万元,与2019年支出854.35万元相比,增加149.08万元,增加了17.45%,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业务用房主体建设工程及电梯、空调安装费用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91万元,占61.48%;项目支出386.52万元,占38.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4.47万元,与2019年收入1035.9万元相比,减少201.43万元,减少了19.44%,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省级配套资金208万元,属于一次性拨付资金,2020年无此配套资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3.43万元,与2019年支出854.35万元相比,增加149.08万元,增加了17.45%,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业务用房主体建设工程及电梯、空调安装费用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854.35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08万元,增长了19.44%,主要是因为增加司法业务用房主体建设工程及电梯、空调安装费用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915.16万元,占9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69万元,占5.65%;卫生健康(类)支出31.58万元,占3.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5.6万元,支出决算为52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增加。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5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68.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单位结余资金专项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1万元,支出决算为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9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52.6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7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1万元,减少4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勤俭办事;与上年相比减少0.52万元,减少71.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本单位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个、来宾说236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市领导业务检查、指导日常工作以及周边县的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1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5.1万元,
增加6.22 万元,增加了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s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5万元,用于召开业务性会议,内容为开展业务讨论、年度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等;开支培训费2.47万元,用于开展业务能力和政治思想培训,内容为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司法业务培训等;举办15次法治宣传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6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已编报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临武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县财政局临财绩函《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整体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人员构成情况
县司法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核定行政编44名,截至12月底在职职工60名,其中:实有在职行政编42名,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人员18人,县联合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名,聘请法制事务专职工作人员2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临武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担县政府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的审查呈报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年初预算8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2万元、项目支出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年初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年初预算0万元。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83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全年支出情况
2020年度决算支出100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9万元,占总支出61.5%,项目支出386.52万元,占总支出38.5%。
基本支出616.9万元中人员经费525.58万元,公用经费91.3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73.26万元,本年收支结转结余资金504.31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52.6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公务接待40批,接待200人,完成预算的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与上年4.32万元相比减少1.37万元,减少31.7%,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举措。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切实做好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及政府法律事务等工作,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正常持续健康运转。
(二)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
经济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县委、县政府排忧解难;
社会效益: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生态效益: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
可持续影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改善民生、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时效指标:法律援助受理案件审批及时率100%,办案补贴发放及时率100%,批准案件指派率100%;
成本指标: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100%,培训费标准执行率100%,经费使用合规率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从自评情况上看我局在2020年度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对履职效能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目标1: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完成司法行政全年度各项计划目标任务。
目标2:完成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无纸化普法考试和县直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考试。
目标3:做到应援尽援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目标4:加强与法院、监狱等部门的衔接,完善各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
目标5: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纠纷案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均达90%以上;规范人民调解案件登记、建档台账。
目标6: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开展关爱活动,让特殊青少年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目标7:完成年度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及合同审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平台。
(二)对管理效率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合理支配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积极争取财政投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对履职效益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预决算编制情况。本单位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2.执行管理情况。本单位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3.支出绩效情况:
①部门基本支出绩效
2020年县我单位基本支出6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②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2020年县我单位专项项目支出386.52万元,主要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普法、法治创建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项经费、人民调解三项经费、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经费、基本建设类项目等。
4.财务管理情况。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优。
七、存在的问题
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各项工作一定程度上延迟或减量,虽然下半年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弥补了上半年疫情对工作的影响,但是仍有小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2021年将更有条理更有规划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及时有效的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九、绩效预算应用建议
1、我单位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我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