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109/2024-3817726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司法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2023年度临武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临武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第一部分      临武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临武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担县政府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的审查呈报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单位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武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临武县司法局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34.33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08.63万元,增长10.59%,主要是1、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工资普调和岗位变动)2、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项目资金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02万元,占97.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31万元,占2.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3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06万元,占64.89%,项目支出398.26万元,占35.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单位。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0.0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6.46万元,增长8.45%,主要是1、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工资普调和岗位变动)2、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项目资金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0.0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86%,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46万元,增长8.45%,主要是1、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工资普调和岗位变动)2、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项目资金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7万元,占2.93%;公共安全(类)支出926.20万元,占83.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50万元,占5.90%;卫生健康(类)支出31.24万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54.50万元,占4.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5.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21.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57万元,支出决算3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78.21万元,支出决算56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曹夏平提前退休,减少了工资保险的费用支出;2、财政支付力降低,没能当年及时支付运行费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3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司法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旅发大会项目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奖励资金投入。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上级补助资金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及本级资金公共法律事务相关经费投入。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上级资金社区矫正经费投入。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本级资金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投入。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人员调资等工资缺口投入。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56万元,支出决算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工资普调和岗位变动),根据工资调高了社保基数,缴费额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2万元,支出决算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01万元,支出决算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工资普调和岗位变动),根据工资调高了社保基数,缴费额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8.44万元,支出决算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工资普调和岗位变动),根据工资调高了社保基数,缴费额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0.98万元,支出决算5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工资普调和岗位变动),根据工资调高了住房公积金基数,缴费额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75.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0万元,支出决算6.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长22.70%,增长的原因是接待人次及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80万元,支出决算4.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16.97万元,减少77.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一辆社区矫正专项执法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29.4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0万元,占70.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组,来宾110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市领导业务检查、指导日常工作以及周边县的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保养费支出,截至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将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等。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1万元,召开业务性会议,人数343人,内容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保维稳工作视频会议、全县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视频推进会及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等等;开支培训费0.63万元,用于开展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人数7人,内容为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司法所工作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素养等方面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司法所长履职能力素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第五部分 

2023年度临武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临武县司法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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