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zfhcxghjsj/2024-3695564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一)组织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有关城乡法律法规的执行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组织并实施房地产发展和保障性住房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房产管理和房产开发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廉租住房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督城镇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四)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研究制定我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技术措施、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制定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和建设用地指标。
(五)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指导监督施工图技术性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等工作。
(七)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负责建设监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
(九)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办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承担指导全县城镇污水减排的责任。指导全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二)参与全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历史文化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过境公路建设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乡、镇、村庄建设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并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切实转变政风行风,树立系统良好形象;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防范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室”牌子)
(二)政工室(加挂“监察室”牌子)
(三)政策法规股
(四)工程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五)城乡建设股
(六)住房保障和建设管理股(对外加挂“县危房改造办公室”牌子)
根据县委编办文件精神要求核定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机构临武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数合计15名,行政编制数10名,实有10人;机关事业编制数5名,实有4人;二级机构临武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拔编制数21名,实有21人;自收自支编制数5名,实有5人。现有在职在岗在编职工总计41人,退休17人,其中: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在职在岗在编统发36人,非统发5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临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
2临武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单位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预算支出,所以附件11、12、19、20为空表。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初预算数3324.83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2434.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9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154.45万元,主要是项目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4.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4.4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21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0.3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5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4.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4万元,占1.51%;卫生健康支出22.94万元,占0.69%;节能环保支出937万元,占28.18%;城乡社区支出1460.15万元,占43.92%;住房保障支出854.4万元,占25.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初预算数为541.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初预算数为27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主要用于临连大桥断面水超标及污水处理厂溢流应急整改经费12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费817万元;城市自建房信息核查及整治工作50万元;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费50万元;智慧工地云监管平台运行维护费16万元;住建局专项业务经费28万元;背街小巷一、二期项目工程款170万元;临武县供排水和乡镇污水治理项目运行费600万元;施工图纸审查经费12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2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4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99万元,主要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党建工作经费等机关运行费用。比上年预算增加4.75万元,上升7%,主要是单位运行经费增加,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自建房整改等方面工作任务增加,对党建工作加强力度,提高全体职工党性修养。
2、一般性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性预算支出20万元。比去年减少7.84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预算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因为1、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单位无公务用车。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4年无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辆计划;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计划。
5、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120万元、工程类0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2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83万元,项目支出2783万元。本年度预算无重点项目支出。具体绩效见附表22、2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90万元。分别为:背街小巷一、二期项目工程款170万元;临武县供排水和乡镇污水治理项目运行费600万元;施工图纸审查经费120万元。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