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84/2024-3699547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水务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关于临武县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玉岭多金属矿选矿厂生产及采矿区生活取水许可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武县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郴州市水利局组织审查,复核相关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令第166号)的相关规定,许可如下:

一、基本同意临武县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玉岭多金属矿选矿厂选矿年取水17.05m3/a,从选矿厂东侧陶家河取水,取水坐标为东经112°29′38.71″,北纬25°26′0 .70″,采用水泵提水,日最大取水量618.59m3/d,水泵抽水至选矿厂用于选矿生产,选矿厂生活用水由临武县香花镇自来水厂供应;采矿厂生活用水从采矿厂北侧300m处山间取山溪水,取水坐标为东经112°29′38.71″,北

25°26′0 .70″,日取水量为38m3/d,取水量为1.34m3/a,取水管连接选矿厂蓄水池,蓄水池容积为20m3,采用重力自流取水。

选矿厂废水排至尾矿库经沉淀后泵送选矿厂重复使用,无外排。采矿厂生活退水经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无外排。

二、你公司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你公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以注销处理。

四、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完善取用水台账,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公司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临武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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