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4/2024-3714126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水务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临武县广坪创兴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你合作社报来的《临武县广坪创兴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等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令第166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临武县广坪创兴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取水规模为6.36万m3/a(地表水4.64m3/a,地下水1.82m3/a),日均取水量为177.1m3/d(地表水127.1m3/d,地下水50m3/d),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水采用重力自流取水,地下水采用水泵提水,取水用途为生产生活用水,取水保证率为90%。
地表水取水口位于临武县香花镇广坪村青年水库坝脚输水涵管出口处(东经112°35′9.66〞,北纬25°32′6.56〞),地下水取水口位于临武县香花镇广坪村(东经112°34′45.24〞,北纬25°32′22.9〞),取水口所在河流为陶家河一级支流无利河,取水不涉及水功能区。项目退水主要为生产生活废水退水,年退水总量为5.17m3/a,退水口位于临武县香花镇江山村项目区氧化塘处(东经112°34′27.06〞,北纬25°32′28.72〞),生产生活退水经处理后均用于周边农林灌溉,禁止直排污水。
二、你合作社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你合作社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特殊情况下,你合作社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你合作社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完善取用水台账,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合作社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临武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