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chzljdglj/2025-3843061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2025年)

 

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会务、信访、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扫黑除恶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机关安全、后勤服务、制装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与综合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划。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扫黑除恶等事项。

(二)工作队。负责乡村振兴,对全局驻村帮扶责任人的组织、协调工作和贫困户帮扶工作。

(三)政工股(党建办):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人事变动、工资异动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科技和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核对在编在岗人员信息、离退休人员信息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纪检、监察、效能督查、考勤、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在职党员发挥作用、党务公开工作、党员电化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人选进行考察;定期开展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对各党支部建设的有效方法与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提炼与宣传。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并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走访慰问活动。负责建立健全局党组学习制度;安排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其他学习活动,督促各党支部党费的收缴和汇总;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制定、规范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数据国库集中支付报账和非税收入入库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类绩效、社会保险、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国有资产、政府采购、技术装备、财务信息综合统计等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管理、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承担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综合调度、协调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七)食品安全监管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的现场核查。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明厨亮灶”推广建设。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流通环节、消费环节食品日常监管。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派出机构开展食品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指导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调度、协调和处置等工作。指导相关股室、执法队及派出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组织实施县管辖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发放证照工作,负责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发放证照。负责全县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第三类医疗器械、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核和发证。承担县本级和指导全县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放管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十)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调查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非公”党建工作。协调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参与查处网络交易平台重大违法行为。指导电子取证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参与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药品监管股。拟订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第三类医疗器械、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的现场核查。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地方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组织实施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公示抽样检验信息。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依职权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有关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公示抽样检验信息。组织开展和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和资料收集、核实、评价、反馈等相关工作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督促指导派出机构开展村级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含进口设备),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督促指导派出机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股(广告监管股)。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参与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对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的广告监管工作。

(十四)质量计量认证和标准化监管股。拟订并实施建设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评价规则,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负责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交通顽瘴痼疾工作。

(十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稽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具体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委托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督促指导派出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监管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的工作。

   二、基层派出机构及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证照发放和食品经营、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以及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执法队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按权责划分清单负责辖区内食品、产品质量、村级卫生室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辖区内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1231512345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工作。设下列派出机构

1.舜峰监管所

管辖区:舜峰镇

2.武水监管所

管辖区:武水镇

3.南强监管所

管辖区:南强镇

4.金江监管所

管辖区:金江镇、水东镇

5.汾市监管所

管辖区:汾市镇

6.香花监管所

管辖区:香花镇、镇南乡      

7.麦市监管所

管辖区:麦市镇、万水乡

8.楚江监管所

管辖区:楚江镇、花塘乡、西瑶乡

三、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县市场监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依法实行统一执法。其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县域内市场监管领域(含产(商)品质量及计量、食品、药品、化妆品、物价、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商务、盐业、医疗器械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负责有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查处等,负责执行办案信息采集、公示及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负责指导和监督乡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有关执法活动和有关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四是完成县市场监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它任务。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一中队负责受理、查处有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含投诉案件);负责组织查处违反产(商)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案件负责查处全县进入市场流通的农业生产资料(含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薄膜等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的质量违法案件;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中队负责组织查处有关食品、食盐、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酒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核查、协查、汇总和上报工作;配合开展辖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中队负责组织查处有关传销和违法直销违法广告、合同欺诈、无证无照经营、扰乱网络市场秩序、走私贩私、成品油违法经营案件以及权限范围内的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市场调节的商品和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查处商标侵权、知识产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根据上级部署参与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中队负责组织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四、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一)临武县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负责全县产(商)品质量检验等工作;承接社会各类委托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珠宝玉石等产品的检验检测;承担全县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组织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委托的仲裁检验检定等工作。负责全县定量包装产品的检测工作。

(二)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负责市场监督信息统计分析、整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

数据信息服务。   

(三)临武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消费者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工会职责

协助党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负责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相关问题,维护职工的健康权、休息权、学习权和发展权;引导干部职工对改进机关工作及有关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关心职工生活,关注职工身心健康,负责对职工困难补助、儿童医疗统筹等工作;负责建设“职工之家”,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广泛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依法管理工会经费;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完成上级工会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735-632233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负责人:李香文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

8:00-12:00;15:00-18:00(夏季)

办公地址:临武县舜峰镇和平路36号办公室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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