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chzljdglj/2023-3661066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2022年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在权限范围内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使用环节安全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标准,推进国家标准实施,鼓励采用先进和国际标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十九)负责依法监督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监督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二十三)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五)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综治维稳、机要、保密、档案、新闻宣传、扫黑除恶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机关安全、后勤服务、制装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与综合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划。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扫黑除恶和安全生产等事项。负责全局系统的党务、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在职党员发挥作用、党务公开工作、党员电化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人选进行考察;定期开展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对各党支部建设的有效方法与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提炼与宣传。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并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走访慰问活动。协助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负责安排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党费的收缴和汇总;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督查。

2、政策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管理、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承担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3、行政审批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组织实施县管辖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发放证照工作。承担县本级和指导全县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4、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稽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具体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委托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

5、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信息中心)。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调查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参与查处网络交易平台重大违法行为。指导电子取证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参与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局计生工作和服务对象计生管理。负责市场监督信息统计分析、整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6、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7、食品安全监管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流通环节、消费环节食品日常监管。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派出机构开展食品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指导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药品监管股。拟订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地方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组织实施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公示抽样检验信息。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依职权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有关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公示抽样检验信息。组织开展和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和资料收集、核实、评价、反馈等相关工作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9、质量和标准化监管股。拟订并实施建设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评价规则,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计量认证监管股。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负责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12、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股(广告监管股)。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参与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对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3、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调度、协调和处置等工作。

14、人事股(财务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负责向财务部门提供人事变动、工资异动信息,负责核对在编在岗人员信息、离退休人员信息等工作。负责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本系统各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机关财务的组织协调及财务票据管理、内部审计及年度预决算;承担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和收缴工作;负责承担管理本系统的各类奖金、社会保险的核对和收缴、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技术装备配置、财务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

15、扶贫工作队。负责对全局驻村帮扶责任人的组织、协调工作和贫困户帮扶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774.1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792.59万元,增长40%,主要是因为部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增加,大批应付账款偿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7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4.1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74.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73万元,占89.17%;项目支出300.4万元,占10.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2.59万元,增长40%,主要是因为部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2.59万元,增长40%,主要是因为部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8.15万元,占8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7万元,占5.05%;卫生健康支出78.9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106.91万元,占3.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7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期间预算资金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期间预算资金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期间预算资金调整且争取到上级部门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拨人员职业年金由县财政局统一安排,目前只有差拨人员由财政和单位各自承担一半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4.7万元,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增加且差拨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款由单位全额承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公用经费3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17.14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务系统更新,业务不熟练,导致公务接待费未进行系统录入。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严格压减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严格压减支出,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37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年审费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我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我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64万元,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市场主体倍增等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市场主体倍增等;举办工会活动开支69.78万元,主要是开展气排球比赛、拔河比赛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细情况见附件。

2022年度我局主要开展了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医疗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应对紧急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监管执法能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2、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指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发展,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及时受理消费投(申)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3、质监系统技术监管及执法: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企业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训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项。加强市场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特种设备质量提升。4、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打击违法行为,保证知识产权市场平稳运行。5、玉石产品质量标准建设专项:提升玉石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通过质量方针的贯彻落实和体系的有效运行,不断完善和提升检测能力。为企业以及消费者免费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服务,加强宣传工作,普及珠宝真伪相关知识,引导企业及个人规避风险,及时为企业及个人减少损失。6、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完成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隐患全时在线监督排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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