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chzljdglj/2024-3734105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4〕48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我局共有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党建办)、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药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股(广告监管股)、质量计量认证和标准化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1)行政单位1个,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基层派出机构8个,即8个乡镇的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个监管所;

  (3)事业单位3个,即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加挂湖南省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临武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我局年末实有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在编人数115人,包括行政编49个、事业编及后勤编59个、差拨编7个,临聘人员16人,退休人员82人。

  (三)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在权限范围内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使用环节安全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标准,推进国家标准实施,鼓励采用先进和国际标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19、负责依法监督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监督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23、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4、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5、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部门绩效总目标

  按上级文件布置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经营户的信息公示牌上墙、培训等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食品药品抽检专项任务;建立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抓好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工作及不良反应数据的上报工作;开展县食安委应急能力处置、培训工作、督察、协调等工作;食品快速检验车主要用于快速完成对县内食品监督抽查、快速检验等等任务;食品药品举报奖励主要是多渠道收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以“打假保民生、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的方针;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红盾护农”、打击假冒伪劣、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扫黄打非、反垄断与打击传销、广告监管、消费维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顿虚假广告等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商标战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完善并更新消费者维权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15的资信平台作用,受理各类投诉举报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处置消工作,并做好后续跟踪记录。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企业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训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项;定时不定时开展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减轻乡镇医院和农贸市场小商贩的经济负担,保证农贸市场和乡镇医院计量数据准确;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化学危险品容器的日常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承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控制万台设备事故率和人员死亡率,按规定要求履行工作职能,消除危险源,保证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

  2、项目绩效目标

  (1)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体系建设资金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1、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的相关工作如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经营户的信息公示牌上墙、培训、不断完善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县食安委应急能力处置、培训工作、督察、协调等工作;2、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及不良反应数据的上报工作;3、食品快速检验车主要用于快速完成对县内食品监督抽查、快速检验等等任务;4、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批次,按常住人口每千人4批次计算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数量指标:2023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6500人次,食品经营户培训家≥2500家,药械化不良反应数据收集341份,食品监督抽检任务≥900批次。

  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查处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

  成本指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体系建设资金11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监督抽检,及时了解、分析、评估我县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的风险,并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厉打击,降低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指标值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创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期机制,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企业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训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项;定时不定时开展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减轻乡镇医院和农贸市场小商贩的经济负担,保证农贸市场和乡镇医院计量数据准确;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化学危险品容器的日常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承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控制万台设备事故率和人员死亡率,按规定要求履行工作职能,确保重大危险源,保证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

  数量指标:特种设备安全执法监管设备台数≥1000台,计量标准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周期送检≥800台;产商品质量抽检≥50批次;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40家。

  质量指标:健全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覆盖率≥90%,产商品合格率≥90%,乡镇医院和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率100%,特种设备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

  成本指标: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0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市场经济秩序健康稳定发展稳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增强。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工商管理专项经费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指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发展,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及时受理消费投(申)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

  数量指标: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批次≥5批次,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户数≥169户,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6300人次。

  质量指标:质量监管检查覆盖率100%,投诉举报受理并处置率100%,企业年报率≥9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

  成本指标:工商管理专项经费11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市场监管执法效率逐步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目标逐步完善。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4)知识产权专利专项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保护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打击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市场平稳运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数量指标:重大宣传活动次数2次,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发明专利52个,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马德里国际商标2个。

  质量指标:达到知识产权强县考核要求,知识产权发明申请授权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

  成本指标:知识产权专利专项10.5万元。

  效益指标:企业实际收入增长率≥20%,促进社会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知识产权机制持续时间长期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知识产权意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5)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运行经费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提升玉石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通过质量方针的贯彻落实和体系的有效运行,不断完善和提升检测能力。为企业以及消费者免费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服务,加强宣传工作,普及珠宝真伪相关知识,引导企业及个人规避风险,及时为企业及个人减少损失。

  数量指标:出具证书≥1000次,口头咨询≥2000次。

  质量指标:免费提供咨询及鉴定3000余次。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

  成本指标: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运行经费15万元

  效益指标:降低企业鉴定成本,促进社会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使用年限≥3年。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

  (6)智慧监管平台专项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对餐饮企业厨房开展“明厨亮灶”进行“互联网+食品”智慧监管,实现“机器换人”监管。进一步完善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广泛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

  数量指标:监督食品经营单位数量≥500个。

  质量指标: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标要求≥95%。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智慧监管平台专项15万元,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年均监管成本824元/户。

  效益指标:减少食品安全等下监管成本,降低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智慧监管平台机制持续时间长期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意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7)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专项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建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协调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宣传监督作用,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提高全县人民食品安全知识素养。

  数量指标:全县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人员数215人,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标准50元/月。

  质量指标: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执行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专项13万元。

  效益指标: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改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

  (8)汾市镇质监所维修改造资金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因汾市监管所的办公用房还是7几年前原工商所建造的,房屋鉴定为C级危房,不能正常办公。为方便群众办事,要求在汾市镇设立办公地点,2023年争取资金维修改造汾市镇质监所。

  数量指标:一楼危房改造1080.6平方米;房门的拆除、修缮≥50扇;原旧厨房橱柜拆除1套;旧房翻新(顶楼防水、窗户拆除修补等)725平方米;灯具、开关插座、洗脸盆及水龙头≥218件。

  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3年1-12月。

  成本指标:汾市镇质监所维修改造资金2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设施正常运转率≥95%,项目受益人≥3.4万人,汾市片区工商所综合利用率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41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2.35万元(财政拨款1939.8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72.4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8.35万元,增长29.42%,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大。

  2、支出预算,2023年支出总预算数241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6.9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8.35万元,增长29.42%,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大,但其他支出都是厉行节约,精减开支。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2.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3、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数为2009.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184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4万元。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02.5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体系建设资金112万元(食品药品等安全监管事务专项资金50万元、药品医疗器材不良反应专项经费10万元、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经费10万元、食品药品等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专项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以及今年市对县抽检食品、农产品、药品的监督抽检支出费用。

  (2)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02万元(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经费10万元、质量强县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产商品质量抽检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医疗卫生院医用器具、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支出;质量标准化管理、创名牌、培训企业体系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产商品质量抽检等方面。

  (3)工商管理专项经费11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15万元、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经费20.5万元、食品药品检测耗材24万元、主体倍增工本费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经费35.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理消费投(申)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以“打假保民生、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的方针;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组织开展“红盾护农”、打击假冒伪劣、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扫黄打非、反垄断与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维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顿虚假广告等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

  (4)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10.5万元。主要用于对取得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奖补,保护知识产权;为未来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保证知识产权市场平稳运行等方面。

  (5) 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运行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临武县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湖南省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运行经费,全面提升玉石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方面。

  (6)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对餐饮企业厨房开展“明厨亮灶”进行“互联网+食品”智慧,实现“机器换人”监管;建设完成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隐患全时在线监督排查,全面提升临武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

  (7) 村级食品协管员工资专项资金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各乡镇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建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宣传监督作用,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提高全县人民食品安全知识素养;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协调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8)汾市镇质监所维修改造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汾市监管所维修改造。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情况

  2023年收入实际完成2579.82万元,比上年减少194.31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相关费用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579.82万元,比上年减少194.31万元,减少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0万元;事业收入完成0万元;经营收入完成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完成。

  2、全年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实际支出2579.82万元,比上年减少194.31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相关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916.48万元,比上年减少557.25万元,减少22.52%,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相关费用支出。项目支出663.34万元(包括年初预算项目资金402.5万元、年中追加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印章专项资金30.62万元、县长质量奖经费43万元、代理记账经费18万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经费12.8万元、上级中省资金89.23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老年福利经费66.69万元),比上年增加362.9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完成1747.07万元,比上年减少391.66万元,减少18.31%,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相关费用支出;公用经费完成169.42万元,比上年减少165.58万元,减少49.43%,变化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相关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46.97万元,比上年增加25.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购置两台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42.97万元,比上年增加2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追加预算购置两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安排收支、节约开支。

  (四)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3年,我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相关政策专款专用,杜绝出现截留、挪用、滞留、挤占特专项资金情况。我局做到了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所有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二是制定有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并根据省、市局和县财政相关文件精神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要求专款专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我局其他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得出2023年度财政其他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价自评分数为94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评价指标分析

  1.对履职效能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绩效目标实施按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方案进行,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没有超过批复预算和年终财政追加指标总概算。

  2.对管理效率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本绩效目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我局积极及时组织实施各项行政管理事务,当年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和绩效目标支出资金。专项资金按照规范程序提请申请、分配、管理和使用,建立了专项资金内部监督制约制衡机制,坚持专款专用,强化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的监管。

  3.对履职效益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坚持质量强县,释放经济活力。一是抓实质量品牌促提升,产业发展获得新动能。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总体要求,对优势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在全市率先开展县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对获评临武县首届县长质量奖的东山云雾茶业、舜华鸭业等4家企业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获评企业10万元/家的奖励。引导帮助东山云雾茶成功申报全程质量控制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推介帮助湖南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东山云雾茶业股份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郴州名品参评名单,湖南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入选湖南名品参评名单。二是完善发展资助机制,落实后盾保障。拟定《临武县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每年拨付知识产权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给予企业和个人相应的资金奖励。及时与县产业园区对接,在县产业园区设立了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临武分中心,助推临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是抓实产品检测辨真伪,惠企利民取得新评价。累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972台件,免费检定医用计量器具261台件。累计抽检食用农产品136个批次,出具检测报告136份。为企业、顾客提供珠宝玉石免费检验检测服务1860批次,出具鉴定证书2100余份,培训从业人员164人次。

  (二)坚持人民至上,筑牢安全底线。一是守护食品安全底线,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工作。全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平台应用各项考核数据指标名列全市前茅。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累计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样900批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发现不合格食品35批次,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100%。严格落实省局安排部署,开展“年关守护(2023)”、“护苗”、“护老”、“网剑”、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81起,其中移送公安1起。二是坚守药品安全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7家次,检查医疗机构34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86家次,立案124起(其中药品42起、医疗器械13起、化妆品69起)。认真贯彻落实省“集打整治”会议精神,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无缝衔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类药品安全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降血糖药丸”、“依托咪酯”案件11件。三是紧盯安全生产高压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5家次,检查特种设备450台套,检查发现安全隐患97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7份,目前已完成整改91外。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0家,其中查办的“临武县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荣获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四是看牢工业产品界线,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开展农资、成品油、电桌、热得快、电热毯、电线电缆、电动车、烟花爆竹、取暖电器、问题头盔、儿童和学生用品等产品的专项检查,累计监督抽检120批次,不合格2批次,均已立案查处到位。

  (三)坚持改革破冰,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和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六件事项联办0.5个工作日办结。二是推行帮代服务,着力为企减负。今年来,已为580余户市场经营主体在申请办理设立、变更、歇业及注销等方面提供“帮代办”服务,为456户企业提供了免费刻制印章,为2022年新设立的1280余户企业免费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和企业年报。三是紧扣打造“电池产业之都”目标定位,助推锂电产业大发展。近年来,我县依托锂矿资源储量优势、龙头企业带动优势,深度谋划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围绕资源换产业、资源换市场和资源换财源的发展模式,构建“锂矿—材料—电池—终端—回收”五位一体的锂电池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打造“电池产业之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企业证照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锂电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提供“亲妈式”的服务,助推临武锂电新能源产业风生水起、风驰电掣。2022年成功签约上海安能、大中矿业、科力远、鞍重股份等4个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开发项目,总投资1024亿元。今年6月又成功签约深圳市秦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总投资达80亿元。届时,临武县将同时容纳有锂矿采选、加工、再到锂电池生产等环节的全部企业,锂电池全产业链条将在临武初步“链”成,为打造“电池产业之都”筑牢坚实基础。

  (四)开展“铁拳”整治,维护市场秩序。累计检查各类经营户8130余户,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51件(其中查办各类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3起,累计罚没58万余元)。查办的“临武县某药房哄抬防疫药品价格及未执行明码标价案”、“临武县某灯饰店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灯具案”荣获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旅游、节前消费市场秩序整顿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内网网速太慢,严重影响服务大厅办证效率。

  2.人员老龄严重。全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123人,其中20--30岁共12人,50岁以上50余人,退休人员逐年增多,2022年退休5人,2023年有8人退休,2024年又有14人退休,但招录工作一直滞后,缺人现象相当严重,影响市场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转。

  3.基层监管所办公、生活环境较差。临武县市场监管局南强监管所办公场所已成危房,现相关业务暂由武水监管所代理。

  4.编制不优,执法人员短缺。2020年成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编制为43个,目前在编人员只有26人,仍有17个执法编制人员未到岗到位,但因是涉改单位,人员编制冻结,无法招录执法人员,严重影响各项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招录多名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人员,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市场监管工作需求。二是建议充实基层监管所高素质人才,全面培训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物价等执法培训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达到绩效目标,未偏离绩效目标。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