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112/2023-3686204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县信访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精神,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暨第六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学习宣传工作,根据市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推进矛盾及时就地解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35月底前。

三、宣传形式

一是办公场所宣传。县信访局采取在接访场张贴宣传标语、给上访人发放信访口袋书,为上访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二是城区集中宣传。县信访局牵头,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舜峰镇、武水镇举行“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信访口袋书、扇子等各种信访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三是深入乡镇宣传。县信访局联合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到集市人流密集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信访法治意识,增强农村群众信访法治观念,营造浓厚的信访法治氛围。

四是“云上+线下”宣传。向群众发送相关公益短信,提高宣传活动覆盖率。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微信群进行信访法治的宣传,每天坚持更换内容,做到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切实推动各项宣传活动全面展开。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条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孝芳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黄程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雪同志担任,局内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宣传月活动动员部署、宣讲培训等。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负责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机构和分管领导及联系人。

()强化督查考核。信访部门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提高考核分值;同时开展专项督查,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于6月上旬和9月上旬,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本部门本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或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引发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临武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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