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12/2024-3814114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4-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信访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武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武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中央和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处理中央和省、市转来的信访事项。
3、对县领导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立案交办、督办和审核结案。参与协调和调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谋和服务,并根据领导批示,组织有关单位督办落实。
5、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提请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责任追究。
6、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县辖区内各乡镇和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促进全县信访工作平衡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信访局不内设职能股室,下设临武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为二级事业机构;2023年末共有全额编制数14个,实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武县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81.88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33.97万元,减少6.58%,主要是因为接访、候访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8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93万元,占95.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95万元,占4.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8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2万元,占42.90%;项目支出275.16万元,占57.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1万元,增加3.67%,主要是增加信访事务性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1万元,增加3.67%,主要是增加信访事务性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97万元,占90.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9万元,占4.01%;卫生健康(类)支出6.9万元,占1.50%;住房保障(类)支出16.57万元,占3.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2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2.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24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信访事务性项目经费拨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6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金额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成年初预算的89.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金额变动 。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79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金额变动。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3人次,主要是接待市信访局来临信访督查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98万元,增加了5.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食堂补助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2万元;用于开展非学历教育服务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非学历教育服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整体支出48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3万元,项目支出275.16万元,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