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34/2023-3618289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3-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3〕5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武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组织工作局;3、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项目前期办);4、经济合作局(优化办);5、开发建设局,5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个:临武县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正股级。
(二)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情况: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定后行政编制0人(其中机关后勤0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行政编制0人(其中机关后勤0人),事业编制20人。临武县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核定后行政编制0人(其中机关后勤0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行政编制0人(其中机关后勤0人),事业编制7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临武产业开发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按照临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临武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负责构建临武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6)负责园临武产业开发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7)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8)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临武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统计、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22年年初园区设定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是:做好园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征收储备、开发、经营和管理;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园区企业硬件设施建设;推动园区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园区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工作;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经批复的预、决算情况
2022年经批复的全年预算总金额5907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9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7177.38万元,2022年经批复的全年总支出5907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5万元,项目支出58776.5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74万元、津贴补贴48.48万元、奖金6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3万元、住房公积金18.76万元、生活补助1.46万元、医疗费补助0.72万元;公用经费4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6%,主要包括办公费4.11万元、印刷费2.05万元、咨询费1.57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4.86万元、邮电费0.85万元、差旅费2.43万元、维修(护)费1.48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7.35万元、公务接待费4.95万元、劳务费0.33万元、委托业务费3.72万元、工会经费4.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7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58776.58万元,其中:临武工业园创新创业平台建设160万元,临武锂电池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45万元,产业园区吸引抱团产业项目20万元,电池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24500万元,电子电容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9800万元,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110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0万元,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经费154.2万元,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18520万元,储备用地征收、报批经费4387.38万元,碳酸钙产业指挥部项目40万元。
(1)2022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有2个及以上专项资金的要分别总结基本情况。
2022年度专项资金35625万元,其中:临武工业园创新创业平台建设160万元,临武锂电池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45万元,产业园区吸引抱团产业项目20万元,电池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24500万元,电子电容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9800万元,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1100万元。
(2)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23151.58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2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0万元,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经费154.2万元,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18520万元,储备用地征收、报批经费4387.38万元,碳酸钙产业指挥部项目40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95万元,实际支出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0万元。
(四)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资金结转和结余。
(五)部门整体支出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园区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使用、管理,遵从三重一大程序,牢牢做好内控管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177.38万元,实际支出47177.3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反映自评得分及评价等级。
2022年本部门根据预算申报的目标,循序渐进,严格按照预算目标执行支出,实施了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预算执行10份,我部门自评得分50分;
产出指标50分,我部门自评得分5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12分,质量指标得分12分,时效指标得分13分,成本指标得分13分;
效益指标30分,我部门自评得分30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得分7分,社会效益指标7分,生态效益指标8分,可持续影响指标8分;
满意度指标10分,我部门自评得分0分,扣除了10分,原因是园区接相关投诉6次。
自评总得分9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良好。
(二)评价指标分析。
我单位在2022年度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顺利实现。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对标“五好”园区创建,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电池之都”目标,做好市两会提出的“风‘池’‘电’掣、风生水起”文章,做到集群化发展,成为了全县招商引资的主平台、产业发展的主阵地、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园区虽然作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面临不小问题及难点,园区土地储备与产业发展矛盾突出、税源型大企业总量偏少,产业结构不优、企业融资贷款难、重点项目进度慢、招商引资存在上热下冷等问题。这些问题既需要我们正视,更需要我们去落实解决。唯有解放思想、干字当头,跳出园区看周边,跳出临武看省市,取长补短、博取众长、开拓创新,才能让全县的产业格局更优、动能更足、综合实力更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2022年绩效自评,园区发现处理园区满意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通过研究分析,园区下一步准备从提高服务效能着手,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正服务,从便民利民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年末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40 |
27 |
100% |
|
|
经费控制情况 |
当年决算数 |
当年预算数 |
上年决算数 |
|
一、部门基本支出 |
297.05 |
297.05 |
949.47 |
|
其中: 1、压缩一般性支出 |
41.17 |
41.17 |
703.79 |
|
2、三公经费 |
4.95 |
4.95 |
8.52 |
|
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0 |
0 |
0 |
|
公务接待 |
4.95 |
4.95 |
8.52 |
|
出国(境)经费 |
0 |
0 |
0 |
|
二、部门项目支出 |
58776.58 |
58776.58 |
74801.21 |
|
1、业务工作专项 |
35625 |
35625 |
|
|
临武工业园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
160 |
160 |
|
|
临武锂电池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 |
45 |
45 |
|
|
产业园区吸引抱团产业项目 |
20 |
20 |
|
|
电池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 |
24500 |
24500 |
|
|
电子电容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 |
9800 |
9800 |
|
|
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项目 |
1100 |
1100 |
|
|
2、运行维护专项 |
204.2 |
204.2 |
|
|
专项业务经费 |
20 |
20 |
|
|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
30 |
30 |
|
|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经费 |
154.2 |
154.2 |
|
|
3、县级专项资金 |
22947.38 |
22947.38 |
|
|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 |
18520 |
18520 |
|
|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经费 |
4387.38 |
4387.38 |
|
|
碳酸钙产业指挥部项目 |
40 |
40 |
|
|
政府采购金额 |
438.09 |
438.09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严格部门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开展会展、论坛、庆典、实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和更新公务用车等活动,必须按规定审批后申请预算,不得先开展活动后申请预算,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 |
||
填报单位: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填报时间:
说明:“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县级专项资金等。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填报时间:2023.7.17
|
部门 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9073.63 |
59073.63 |
100% |
10 |
10 |
|||||||
|
按收入性质分类 |
按支出性质分类 |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1896.25 |
基本支出 |
297.05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47177.38 |
1.人员经费 |
255.88 |
|||||||||
|
纳入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2.公用经费 |
41.17 |
|||||||||
|
社会保险基金拨款 |
|
其中:三公经费 |
4.95 |
|||||||||
|
其他资金 |
|
项目支出 |
58776.58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年初预期(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做好园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征收储备、开发、经营和管理。目标2: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目标3:推进园区企业硬件设施建设。目标4:推动园区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5:做好园区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工作。目标6: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 |
完成园区储备用地收储300亩,完成对园区23家企业产业引导扶持工作,完成园区7栋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工作,推动了园区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了园区电子电容、电池集聚区项目建设。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维护保障性住房数量 |
7 |
7 |
12 |
12 |
||||||
|
质量指标 |
引进企业质量 |
规模以上 |
规模以上 |
12 |
12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园区土地相关任务及时度 |
达标 |
达标 |
13 |
13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额 |
≤59073.63 |
59073.63 |
13 |
13 |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园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增长率 |
≥20% |
21% |
7 |
7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住户人数 |
≥600人 |
733人 |
7 |
7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土地平整地块施工噪音扰民次数 |
≤2次 |
0次 |
8 |
8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土地开发对当地形象提升影响时间 |
≥50年 |
≥50年 |
8 |
8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园区相关投诉次数 |
≤5次 |
6次 |
10 |
0 |
||||||
|
综合评定等级 |
良好 |
总 分 |
100 |
90 |
||||||||
|
说明 |
偏差及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
2022年园区接到投诉情况有所增加 |
及时处理涉园区投诉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说明:1.分值设定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除预算执行率外的指标应根据权重自行合理设定分值。
2.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S>90)、良好(90—80)、较差(80—60)、差(S<60)。
3.三级绩效指标按需自行增减行。个别不涉及的二级指标可自行删除。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园区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2〕124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2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进行了专项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委托临武县人民政府管理,临武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命。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临武产业开发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照临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临武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负责构建临武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园临武产业开发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等职责。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的7栋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工作,支持园区保障性住房服务来园区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工作等方面,是切实保障园区劳动力稳定的一个重要工作。项目资金基本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用于园区范围内的7栋保障性住房硬件基础设施巡查、故障排查、维修、管护工作。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是保障性住房能够正常使用和租赁,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本年度目标是服务园区保障性住房住户600人以上,维护保障性住房数量7栋,保障性住房租户满意度95%以上,投诉少于5起。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2年全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资金安排1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2万元,总投入154.2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全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资金实际使用154.2万元,共计维护保障性住房7栋,服务园区保障性住房住户733人,节约住户住房开支300元以上。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园区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确保保障性住房各种硬件基础设施问题得到及时消除,做好水电费及时收取、缴纳,不让住户受到非正常停水、停电对生产生活的干扰。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制度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做到资金安全管控。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由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日常巡查管理,听取住户的反馈意见,对保障性住房硬件设施故障进行查看,并分析故障处理难易程度,对小问题进行及时消除,对大故障及时上报园区党工委,并经会议讨论研究拿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按照方案严格、及时进行故障处理工作。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22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资金支出决策由园区党工委会议通过,金额较大的再报请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再参照提出意见进行修改,最终进行支出管理。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资金支出过程通过加强财政资金事中监管,将监管职责前移,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打下坚实的保障。2022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支出过程,严格参照项目预定目标进行监控,对未达使用目标的支出,查找问题、困难点,分析原因,并作出整改。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22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服务了园区保障性住房住户733人,维护保障性住房数量7栋。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2022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的实施,节约住户住房支出300元每人,维修维护工作带动地方经济发展100万元,住户房租收取率100%,保障性住房租户满意度96%。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园区通过实施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取得了较理想的成效,最主要是园区严格实行项目过程管理,对使用不规范的资金进行督导、整改。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资金拨付时间较长,通过问题查找,发现与财政资金调度有关,已经向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全力保障园区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项目的资金支付。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名称 |
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154.2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4.2 |
154.2 |
154.2 |
100% |
10 |
10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54.2 |
- |
- |
100% |
1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性住房能够正常使用和租赁,基础设施得到完善 |
完成园区管辖范围内的公租房、廉租房的检查和初步维修工作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维护保障性住房数量 |
7栋 |
7栋 |
8 |
8 |
||||
|
服务保障性住房租户 |
≥600人 |
733人 |
8 |
8 |
||||||
|
质量指标 |
保障性住房维护率 |
≥95% |
100% |
8 |
8 |
|||||
|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率 |
100% |
100% |
8 |
8 |
||||||
|
时效指标 |
2022年10月前大维修完成进度 |
≥95% |
100% |
9 |
9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额 |
≤154.2万元 |
154.2万元 |
9 |
9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维修维护工作带动当地经济增量 |
≥100万元 |
100万元 |
6 |
6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保障性住房租户 |
≥600人 |
733人 |
6 |
6 |
|||||
|
节约住户住房开支 |
≥300元/人 |
300元 |
6 |
6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性住房剩余使用年限 |
≥50年 |
≥50年 |
6 |
6 |
|||||
|
|
保障性住房对园区形象提升影响时间 |
≥50年 |
≥50年 |
6 |
6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保障性住房租户满意度 |
≥95% |
96% |
5 |
5 |
||||
|
|
保障性住房租户投诉 |
≤5起 |
1起 |
5 |
5 |
|||||
|
综合评定等级 |
|
总 分 |
100 |
100 |
||||||
|
说明及建议 |
下年度专项资金保留或取消建议意见 |
保留 |
||||||||
|
偏差原因及分析 |
改进措施 |
|||||||||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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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填报时间:2023.7.10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2〕124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2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进行了专项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委托临武县人民政府管理,临武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命。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临武产业开发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照临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临武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负责构建临武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园临武产业开发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等职责。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主要用于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储备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迁坟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平整及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各种费用,资金基本性质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范围为园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各项费用。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是园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得以收储、开发、使用,本年度目标是储备用地征地面积300亩以上,土地平整300亩以上,土地征收补偿款、迁坟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支付95%以上,征地相关工作带动就业40人以上,满足园区2022年用地需求,被征地农户满意度95%以上,相关投诉少于5起。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2年全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安排4387.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4387.38万元,总投入4387.38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全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实际使用4387.38万元,共计扶持收储、平整300亩储备用地。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文件等规定进行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丈量、计算补偿款,切实做好收储土地的平整、管理工作,按照制定的规划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工作。征地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园区为此特别加强了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管,切实做到将失误消灭在资金支付之前。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制度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做到资金安全管控。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由园区开发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储备用地征收工作通过园区工作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相关村委干部群众相互配合,指认边界,土地测量、计算、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再通过审批程序对农户进行资金补偿,土地报批工作主要由开发建设局协同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实施,按照上级土地报批规定及程序,充分测算,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提起县委、县政府批复,最终进行资金支付、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22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支出决策由园区党工委会议初步通过,再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复,最终进行资金支付、手续办理等工作。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资金支出过程通过加强财政资金事中监管,将监管职责前移,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打下坚实的保障。2022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支出过程,严格相关支付标准进行监控,对未按标准支付的资金进行追回,并分析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警戒,督促做好以后资金核对、支付工作。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22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共计收储了储备用地300亩,支付了相关土地征收补偿款、迁坟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平整了储备用地300亩。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2022年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的实施,带动了被征地区域的经济发展,园区土地征收工作带动了相关就业人员42人,园区建设用地报批完成300亩。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园区通过实施储备用地征收、报批项目,取得了较理想的成效,最主要是园区坚持按照文件规定补偿标准对资金进行监管。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资金拨付到农户的时间较长,通过问题查找,发现资金审批程序较繁琐,已经向县政府沟通,优化资金审批各环节。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名称 |
储备用地征收、报批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4387.38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387.38 |
4387.38 |
4387.38 |
100% |
10 |
10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4387.38 |
- |
- |
100% |
1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园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得以收储、开发、使用 |
完成300亩储备用地迁坟、土地征收、青苗等补偿工作,完成2022年第一、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工作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储备土地征收数量 |
≥300亩 |
300亩 |
7 |
7 |
||||
|
储备土地平整亩数 |
≥300亩 |
300亩 |
7 |
7 |
||||||
|
质量指标 |
储备土地征收完成度 |
≥95% |
100% |
7 |
7 |
|||||
|
储备土地平整完成度 |
≥95% |
100% |
7 |
7 |
||||||
|
时效指标 |
2022年10月前完成土地征收进度 |
≥95% |
100% |
7 |
7 |
|||||
|
2022年11月前完成土地平整进度 |
≥95% |
100% |
7 |
7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额 |
≤4387.38万元 |
4387.38万元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到位率 |
≥95% |
100% |
4 |
4 |
||||
|
青苗补偿资金到位率 |
≥95% |
100% |
4 |
4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被征土地清表就业人数 |
≥10人 |
11人 |
4 |
4 |
|||||
|
土地平整就业人数 |
≥30人 |
31人 |
4 |
4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水土保持率 |
≥95% |
100% |
4 |
4 |
|||||
|
土地平整地块施工噪音扰民次数 |
≤2次 |
0次 |
4 |
4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户补偿资金收益影响时间 |
≥50年 |
≥50年 |
3 |
3 |
|||||
|
|
土地开发对当地形象提升影响时间 |
≥50年 |
≥50年 |
3 |
3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被征地农户满意度 |
≥95% |
97% |
5 |
5 |
||||
|
|
土地开发相关投诉次数 |
≤5起 |
2起 |
5 |
5 |
|||||
|
综合评定等级 |
|
总 分 |
100 |
100 |
||||||
|
说明及建议 |
下年度专项资金保留或取消建议意见 |
保留 |
||||||||
|
偏差原因及分析 |
改进措施 |
|||||||||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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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填报时间:2023.7.10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2〕124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2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进行了专项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委托临武县人民政府管理,临武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命。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业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临武产业开发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照临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临武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临武产业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负责构建临武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园临武产业开发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等职责。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临武产业开发区企业发展项目,培育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上市融资、市场拓展、联合重组和探索多种经营等以及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园区产业引导扶持,使园区企业产业得到升级,完成园区长远产业规划,本年度目标是扶持企业数量到达22家以上,扶持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通过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使园区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及工艺,使园区整体产业转型升级得到有效推进,促进园区新增就业人数超300人以上,入园企业及园区务工者满意度95%以上。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2年全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安排18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20万元,总投入18520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全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实际使用18520万元,共计扶持23家园区企业,每家企业都达到规模以上,项目投入后,企业生产效益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县政府出台的临政发【2021】5号文件等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切实发挥资金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加快发展,吸引区内外社会资本进入园区,对外开放以及符合本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域,构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源、社会资本之间的系统联动机制,为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制度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并建立产业引导项目约束退出机制,做到资金安全管控。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由园区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前期调研、企业提出申请,综合研判,提交产业引导方案草案,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提起县委、县政府批复,最终参照方案执行产业引导项目进行扶持。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22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支出决策由园区党工委会议初步通过,再报请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再参照提出意见进行修改,最终进行支出管理。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支出过程通过加强财政资金事中监管,将监管职责前移,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打下坚实的保障。2022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支出过程,严格参照产业扶持项目预定目标进行监控,对未达使用目标的产业扶持项目,暂停下批次资金支付,并查找问题、困难点,与企业共同解决。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22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共计扶持了23个企业项目,23个企业项目均达到了规模以上。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2022年园区产业引导扶持项目的实施,带动园区经济飞速发展,扶持的23家企业,每家企业带动经济发展3000万元以上,总共带动新增就业人口300人,总就业人口2340人。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园区通过实施产业引导扶持项目,取得了较理想的成效,最主要是园区坚持落实协议管理,加强项目监管,加强审计评审,严守验收标准。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资金拨付到企业的时间较长,通过问题查找,发现资金审批程序较繁琐,已经向县政府沟通,优化资金审批各环节。
六、有关建议
园区建议继续加大产业引导资金规模,打造临武产业园特色,壮大园区产业集群,努力造就区域虹吸效应吸引区内外社会资本进入园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名称 |
园区产业引导扶持资金 |
|||||||||
|
主管部门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18520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520 |
18520 |
18520 |
100% |
10 |
10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8520 |
- |
- |
100% |
1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总体目标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通过园区产业引导扶持,使园区企业产业得到升级,完成园区长远产业规划 |
2022年对园区23家企业进行产业引导扶持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企业数量 |
22 |
23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企业规模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上半年扶持企业数量 |
≥11家 |
11家 |
10 |
10 |
|||||
|
下半年扶持企业数量 |
≥11家 |
12家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额 |
≤18520万元 |
18520万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每家企业投资额 |
≥6000万元/家 |
≥6000万元/家 |
6 |
6 |
||||
|
企业每家带动区域经济增加量 |
≥3000万元/家 |
≥3000万元/家 |
6 |
6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当地就业人数 |
≥300人 |
2340人 |
6 |
6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当地经济增长影响时间 |
≥50年 |
≥50年 |
6 |
6 |
|||||
|
|
对当地形象提升影响时间 |
≥50年 |
≥50年 |
6 |
6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在企业务工人员满意度 |
≥95% |
97% |
5 |
5 |
||||
|
|
企业对园区工作满意度 |
≥95% |
99% |
5 |
5 |
|||||
|
综合评定等级 |
|
总 分 |
100 |
100 |
||||||
|
说明及建议 |
下年度专项资金保留或取消建议意见 |
保留 |
||||||||
|
偏差原因及分析 |
改进措施 |
|||||||||
|
无 |
无 |
|||||||||
(2022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填报时间:20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