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6/2021-3261679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1-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金江镇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金江镇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省、市、县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1. 学校安全。加强对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配齐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彻底排查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商店售卖非法违法产品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防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避免溺亡事故发生;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出现校园欺凌行为。
2. 建筑施工。以预防模板支架坍塌、建筑物倒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检查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安全状况等,严查群众自建房屋安全,严厉打击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未批先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3.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排查临水临崖路段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路口等重点路段交通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安全防护设施到位;道路、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到位;客运车辆驾驶员及行驶路线等符合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制定雷电、强降水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无证无牌、非法运输、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理以及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检修环节未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加强对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专店专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防范措施。
5、消防安全。重点开展“三合一”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推进违章既有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五个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全力遏制火灾多发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6.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重点排查寺庙、超市、群众性活动地点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
7.天然气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场乡燃气与周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安全警示标志不齐、管道老化等问题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齐等情况。
8.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加强群众安全教育,进入沼气池、窖井等有限空间前采取预防措施,出现意外时避免盲目施救。
9. 防汛减灾及地灾防御工作。制定防汛工作预案,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明确蓄水池及山坪塘等水利设施的安全责任人;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和监测预警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落实汛期值班制度。
10、森林防火安全。开展护林员培训,认清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提高护林员的巡山意识,做到每日定时巡查,按时汇报,做好记录,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11、食品药品安全。由镇食安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餐馆、药品店、超市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政府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行业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实施领导小组,下设1个综合督查组和6个专项督查整治组。
1.工矿企业、工业企业、商贸领域、环境安全督查整治组。人大主席陈雄为组长,派出所、安监站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道路交通、消防督查整治组。陈思周为组长,交管站、消防专职队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民政、特种设备、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督查检查组。文建平为组长,卫计组成员及镇工商所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开展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机构、民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学校、文化领域督查整治组。谭美兰为组长,后勤组成员为组员。负责开展校园、校车、文娱场所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旅游领域、分管片区建筑施工工地督查整治组。邓廷为组长,项目组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6.农业农村、水利、建筑施工、地质灾害、分管片区建筑施工工地督查检查组。陈旦芳为组长,农业组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农业机械、沼气、养殖基地、水利工程、水域湖面、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其他领导对所联系的村委和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3月17-25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隐患排查阶段(3月25日-5月6日)。按照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企业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形成闭环管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7日-5月18日)。在企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尤其要将企业、单位反复性存在的隐患作为整改重点,倒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全面总结本次综合整治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各类综合治理工作。要多形式、多载体宣传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辖区、行业领域和隐患突出、安全风险高的企业为重点对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执法,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积极、不彻底的企业,要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夯实基础。要切实树立标本兼治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到不安全的项目不批,不安全的企业不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出抓好农民工、企业一线职工及外包施工作业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逐步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能力。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值守,加强演练。要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升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五)强化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本次综合整治行动中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确保本次综合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金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