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6/2024-3795104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金江镇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摩托车、农用车安全驾乘告知书

  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结合临武及金江实际,现就摩托车、农用车安全驾乘告知如下:

  一、购买摩托车、农用车后,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上户手续。不购买来历不明的摩托车、农用车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二手摩托车、农用车。

  二、自觉做到摩托车不加装遮阳(雨)伞、蓬,不改装改型。

  三、自觉做到在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农用车驾驶证后才驾驶摩托车、农用车上道路行驶。

  四、驾乘摩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酒驾醉驾毒驾、不无证驾驶、不飙车、不超员,做到农用车不非法载人。

  五、积极教育和禁止家庭成员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上路行驶。

  六、驾驶摩托车、农用车上道路行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有序通行,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

  七、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支持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积极举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镇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线索举报电话:6445577

  临武县金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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