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武县香花镇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lwx.gov.cn,下同)政务公开栏目查阅本《指南》。

  香花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镇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简历、分管工作;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镇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等;

  ●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镇人大议案处理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城乡建设(抗震安居、城市住房保障)等服务信息;

  ●交通、电力、通信等服务信息;

  ●气象、抗灾、救灾等服务信息;

  ●工商、质量、资源、人口、环保等服务信息;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等服务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镇人民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和应用进展情况及其工作方针、政策、规划、规范、指南和工作计划;

  ●扶贫、移民、征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政府工作动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临武县香花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在镇查阅场所两种形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我办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办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办申请获取的,我们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临武县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受理机构

  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武县香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为临武县香花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8:00-12:00;15:00-18:00(夏季)。受理机构联系电话:6380001,传真号码:6380288,通信地址:临武县香花镇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424300,电子邮箱地址:690593064@qq.com。

  (三)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www.lwx.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发送地址为2281381837@qq.com。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访问地址:http://www.gov.cn),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县直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临武县举报受理单位为临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735-6321047,办公地址:临武县舜峰镇政务服务中心(县体育馆内),邮政编码:4243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香花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735-6380001

  地点: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号码:424306

  电子邮箱:690593064@qq.com

  香花镇政务大厅电话:0735-6380001

  地点: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邮编号码:4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