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湘文旅非遗〔2018〕108号)、《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文旅非遗〔2020〕115号)、《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的通知》(湘文旅非遗〔2020〕38 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临武县戏曲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生态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培育工作,传承和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临武县文化强县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出台意义
《办法》 对临武县境内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戏曲文化进行整体性保护的特定区域。既保护戏曲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戏曲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5个部分 30项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立机构,履行职责。临武县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保护区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实施临武县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开展戏曲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评估、报告和公布临武县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
(二)建设场馆,提升硬件条件。建设临武县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综合展示馆,鼓励社会各界建设临武戏曲文化专题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戏曲文化遗产综合性传习中心。市级以上戏曲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要全部建成“三位一体”综合体。鼓励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将具有地域特色的戏曲文化元素或符号运用在城乡规划和设施建设中。
(三)做好传承人管理。为辖区内的戏曲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资助传承人开展传习场所建设、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
(四) 举办戏曲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每年组织举办临武县戏曲文化生态保护月活动,培育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进一步提高保护区可见度和影响力,并利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戏曲文化遗产宣传传播活动。鼓励和支持民众按照本地习俗依法依规举办戏曲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临武县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