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解读《临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来源:临武县政务服务中心    |    作者:    |    日期:2024-01-11 09:39 ]


  县政府办以《郴州市人民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市规则》)为蓝本,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临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县规则》),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一、《县规则》第四条将《市规则》第四条中的“秘书长”删除。

  二、《县规则》第五条将《市规则》第五条中的“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处理有关方面的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删除,将在《县规则》第三十九条中予以细化。

  三、《县规则》第十条将《市规则》第十条中的“做到科学立法”删除,因县级层面没有立法权限。

  四、《县规则》第十九条将《市规则》第十九条中的“秘书长”删除。

  五、《县规则》第二十条将《市规则》第二十条中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改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增加“县财政局”,删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改革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内容。

  六、《县规则》第二十一条将《市规则》第二十一条中“由秘书长统筹安排,报市长确定”改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长审核、并报县委书记确定”,删除“协管副秘书长或”。

  七、《县规则》第二十二条删除《市规则》第二十二条中“地方性法规”,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改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机要室”。

  八、《县规则》第二十五条将《市规则》第二十五条中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报市长审定”改为“专项问题涉及的主办单位起草,按程序报县长签发”。

  九、《县规则》第二十九条删除《市规则》第二十九条中“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

  十、《县规则》第三十二条将《市规则》第三十二条中“由秘书长或分管副市长签发;如有必要,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签发或报市长签发”改为“按程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机要室初审,由分管文秘机要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拟订会签意见,依次呈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审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县长签发;如有必要,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或报县长签发。

  十一、《县规则》第三十三条将《市规则》第三十三条中“由市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归档管理”改为“由县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和归档管理”。

  十二、《县规则》第七章工作落实增加“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建立及时报告机制”“建立协调调度机制”三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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