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109/2022-3518660 | 主 题 词: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22-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登记号: | 责任部门: | 县司法局 | 时 效 性: | 长期公开 |
2021年度临武县司法局单位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武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武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临武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担县政府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的审查呈报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司法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武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0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0.53万元,减少了46.46%,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金额有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采用以支定收核算方式,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减少了信息指挥中心工程款、电梯设备款收入。
2021年度支出总计80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0.53万元,减少了46.46%,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金额有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采用以支定收核算方式,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减少了信息指挥中心工程款、电梯设备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11万元,占73.35%;项目支出215.09万元,占26.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0.53万元,减少了46.46%,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金额有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采用以支定收核算方式,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减少了信息指挥中心工程款、电梯设备款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0.53万元,减少了46.46%,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金额有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采用以支定收核算方式,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减少了信息指挥中心工程款、电梯设备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0.53万元,减少了46.46%,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金额有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采用以支定收核算方式,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减少了信息指挥中心工程款、电梯设备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56.63万元,占81.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07万元,占9.8%;卫生健康(类)支出33.1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类)38.4万元,占4.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4%,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9.2万元,支出决算为44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各种公务开支严格审核把关,厉行节约,降低各项运行成本。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8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事务性经费拨款。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投入6万元。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费用只能跨年支付,总的预算执行率可达到100%。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1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费用只能跨年支付,总的预算执行率可达到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对退休人员补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7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7万元,完成预算的4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5.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原执法执勤车报废,2021年新置换了一台执法执勤公务车,与上年相比增加19.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置换前增加了旧车的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旧车置换前的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占10.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9.57万元,占79.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2万元,占9.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9批次、来宾223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市领导业务检查、指导日常工作以及周边县的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万元,主要是车辆购置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2.4万元,
减少39.95万元,减少了43.23%。主要原因是:对各种公务开支严格审核把关,厉行节约,降低各项运行成本。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6万元,用于召开业务性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开展业务讨论、年度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开支培训费1.2万元,用于各司法所培训,内容为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司法业务培训等,举办15次法治宣传活动;办公费9.31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疫情防控用品购置费;印刷费3.99万元,用于宣传资料印刷费、报刊费;电费4.75万元,用于缴纳电费;差旅费3.37万元,用于下乡办案、出差、扶贫工作交通费;维修(护)费0.34万元,用于卫生间、门锁维修费;公务接待费2.3万元,用于接待省市领导业务检查、指导日常工作以及周边县的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被装购置费0.24万元,用于制服、胸微、被褥购置费;劳务费8.46万元,用于门卫、保洁员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万元,用于公务车辆保险、维修、年检。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已编报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附件1:
临武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临财绩函《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整体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设置。县司法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核定行政编44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职行政编35名,事业编3名;聘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临武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担县政府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的审查呈报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公证处的工作职责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年初预算8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4.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108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情况
2021年决算数8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全年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11万元,占总支出73.35%,其中人员经费539.65万元,公用经费52.45万元。项目支出215.09万元,占总支出26.65%。
3、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无结转结余。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5.09万元,其中:法律援助经费38万元,司法专项业务经费4万元、政府法律事务专项经费16万元、社区矫正管理专项经费66.59万元、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13.5万元、司法办案经费77万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同时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
(四)“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7万元,完成预算的4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5.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一辆,与上年相比增加19.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一辆,所以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一辆,所以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切实做好普法工作,提升群众法律水平,加快推进法治社会;
目标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作用,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目标3: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跟踪管理,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目标4: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到位,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目标5:通过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处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
目标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目标7:完成年度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及合同审查,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分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民事案件150件,刑事案件144件,认罪认罚案件159件;
数量指标:“送法下乡”活动10余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
数量指标:审查合同及规范性文件174个,“两证”人员考试150人;
数量指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9人,刑释人员50余名,教育帮扶393名;
数量指标:人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1156件;
质量指标:案件回访达标率97.5%;
质量指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达100%;
质量指标:“三项制度”落实率90%以上;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效益: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生态效益: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
可持续影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临武”建设;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5%。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逐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引导全民遵法、学法、用法、守法, 推动“法治临武”建设。
2.绩效评价原则: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3.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充分认识绩效评定工作,并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安全、有效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进度按预期进行。为高效执行绩效目标,严格使用财政拨款,我单位财务部门积极与各相关业务部门联络,主动申报项目,合理整合,设置了项目专户,专款专用,促进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履行法律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有效促进法治社会进程。制定《临武县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临武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临武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工作。舜峰镇大岭村、花塘乡斜江村、汾市镇寺冲村等成功创建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花塘乡石门村成功创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组织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县7702名国家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任务,实现了学法考试参学率、报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2.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格式固定化,强化并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意识。完成2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备案,赋予湖南临武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县级有关权限102项。同时规范政府合同审核程序。完成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的64个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成政府合同审查等各类法律事务11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涉及标的额56.7亿元。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严格要求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临武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临武县“三项制度”方案》)《临武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规范文明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案释法,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重点通报存在的共性问题,对案卷逐一进行点评。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4.加大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和“湖南法网·如法网”网络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知识普及如法网应用推广竞赛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关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浓厚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等法治活动,确保弱势群体享有平等法律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制度,通过制作法律服务便民卡,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管,提高案件质量。实行案件跟踪管理,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回访活动,提升群众满意率。
5.是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加强社区矫正,确保矫正人员安全监管到位。紧紧围绕“四个不发生”为目标,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第一位。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查看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处置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加强与监狱的沟通联系,全面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问题,真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加大与公、检、法等单位对接、走访,坚持“安其身、解其难,暖其心”的工作原则,联合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所在村委落实“三帮一”帮教制度,对帮教对象进行针对性教育帮扶,避免了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我单位认真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治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本项目进度按预期进行,自评结论为优。
七、存在的问题
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2.预算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八、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我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