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chzljdglj/2021-3485114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2020年本单位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监管股、质量和标准化监管股、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股(广告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人事股、财务股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基层派出机构8个,即8个乡镇的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个监管所;

(3)事业单位3个,即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加挂湖南省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临武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本单位年末实有干部职工208人,其中在编人数125人,其中行政编52个,事业及后勤编66个,差拨编7个。临聘人员13人,退休人员70人。比上年变动了增加13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临武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改革转隶增加9人(其中:发改局3人;经科商局6人);二是临武县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人;三是退休减少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在权限范围内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使用环节安全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标准,推进国家标准实施,鼓励采用先进和国际标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19、负责依法监督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监督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23、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4、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5、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8.3万元(财政拨款1357.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万元,增长0.5%,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大。

2、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总预算数15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8.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万元,增长0.5%,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大,但其他支出都是厉行节约,精减开支。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3、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数为141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12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2万元。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食品相关产品监管购买及抽样检验检定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今年市对县抽检食品、农产品870个批次的支出费用;(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事务专项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安委协调工作、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支出;(3)市场秩序执法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执法办案含消费者维权、打击假冒伪劣、价格监督、监测执法等方面支出;(4)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快速检验车的正常运行及快速检测试剂的支出;(5)质量强县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质量管理、创名牌、培训企业体系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6)计量质量免费检定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医疗卫生院医用器具、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支出;(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实际完成1787.45万元,比上年增19.56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改革事务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787.45万元,比上年1767.89万元,增长1.1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0万元,比上年20万元;事业收入完成0万元;经营收入完成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完成。

2、全年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支出1787.45万元,比上年减93.49万元,下降4.97%;变化的主要原因:节减开支。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523.68万元,比上年减77.81万元,下降4.85%,变化的主要原因:节减开支。项目支出263.77万元,比上年减15.68万元,下降5.61%;变化的主要原因:节减开支。人员经费完成1285.6万元,比上年减131.91万元,下降9.31%,变化的主要原因:节减开支;公用经费完成238.07万元,比上年增54.09万元,增长29.40%,变化的主要原因:部门职能改革事务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8.64万元,比上年减12.49万元,下降24.43%,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节减开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1.42万元,比上年减4.36万元,下降16.9%,减变更的主要原因是节减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2万元(公务接待160)批,共计2900人,降低了32.0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安排收支、节约开支。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按上级文件布置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经营户的信息公示牌上墙、培训等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食品药品抽检专项任务;建立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抓好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工作及不良反应数据的上报工作;开展县食安委应急能力处置、培训工作、督察、协调等工作;食品快速检验车主要用于快速完成对县内食品监督抽查、快速检验等等任务;食品药品举报奖励主要是多渠道收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以“打假保民生、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的方针;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红盾护农”、打击假冒伪劣、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扫黄打非、反垄断与打击传销、广告监管、消费维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顿虚假广告等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商标战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完善并更新消费者维权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15的资信平台作用,受理各类投诉举报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处置消工作,并做好后续跟踪记录。

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企业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训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项;定时不定时开展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减轻乡镇医院和农贸市场小商贩的经济负担,保证农贸市场和乡镇医院计量数据准确;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化学危险品容器的日常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承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控制万台设备事故率和人员死亡率,按规定要求履行工作职能,确保重大危险源,保证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

(二)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

(1)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完成省、市对县的抽检计划。

数量指标: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70批次。

质量指标:完成省、市抽检任务完成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抽检费65万元。

效益指标:通过监督抽检,及时了解、分析、评估我县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的风险,并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指标值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指标值长期。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加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监管执法能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数量指标: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28家,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14家,药店安全监督检查169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400人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8500人次,出动监管执法车辆1860台次,食品经营户培训家2250家。

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60万元。

效益指标: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降低,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0。

可持续影响指标: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市场秩序执法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盾护农”、打击假冒伪劣、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扫黄打非、反垄断与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顿虚假广告等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数量指标:新登记市场主体户2373户,企业年报户1562户,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106项,完成专项稽查行动次数6300人次。

质量指标:市场执法覆盖率100%,全程电子程序384件,执法队伍能力水平逐步提升。

效益指标: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提高,加强市场执法工作,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逐步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深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有效性,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共治的局面。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4)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汽车运行,保障应对紧急食品安全风险,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完成全县食品快速检验监督抽检任务。

数量指标:完成计量检定器具1600台件,完成食品检测报告300份,完成食品、玉石及贵金属鉴定书快速抽检2000批次。

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抽检覆盖率90%,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合格率95%,批发流通环节食品合格率95%,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合格率95%。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费12万元。

效益指标: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长期有效。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5)质量强县专项工作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建立“质量兴郴,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企业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训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项。

数量指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41家企业。

质量指标:健全、完善规模企业9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效益指标:促进经济社会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逐步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深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有效性,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共治的局面逐步完善。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6)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对用于医疗卫生、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数量指标:计量标准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周期送检800台,执法检查300人次。

质量指标:乡镇医院和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率100%,健全完善规模企业≥9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10万元。

效益指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活力逐步提高,为全县各单位、企业提供免费计量检定减轻经济负担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发挥作用期限长期有效。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全县特种设备、化学危险品容器的日常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确保重大危险源,保证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狠抓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

数量指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监管人次≥2000人次,辖区内检查单位数覆盖率459家,辖区内涉及特种设备台数1120台。

质量指标:特种设备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2万元。

效益指标:加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监管执法能力逐步指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小组,按照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2020年度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迅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意见,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有序开展绩效评价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组织局各单位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系统解答,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对履职效能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绩效目标实施按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方案进行,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没有超过批复预算和年终财政追加指标总概算。

一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立案。办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7起,结案36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食品案件1起,罚没款49.6万元。二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查药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药品、医疗器械各类执法人员172人次,稽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92家次,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5起,结案15起,共计罚没款25.8万元。三是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1起,结案11起,罚没25.5万元。四是围绕质量强县战略,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平台作用,助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局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共提供免费玉石及贵金属鉴定586批次,出具宝玉石鉴定证书586份,受到宝玉石商家和游客的好评,助推了临武宝玉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五是加大打击传销和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工作力度。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7起,罚没3.45万元,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持照亮照合法经营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二)对管理效率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本绩效目标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我局积极及时组织实施各项行政管理事务,当年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和绩效目标支出资金。专项资金按照规范程序提请申请、分配、管理和使用,建立了专项资金内部监督制约制衡机制,坚持专款专用,强化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的监管。

(三)对履职效益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绩效目标实施,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全年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336.26万元,完成各类执法案件99件,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达100%。全年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749个批次,合格率为98.66%。完成食品抽检221个批次,合格率为99.55%。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完成率100%;对553家餐饮企业完成量化分级评定,完成率达92%;完成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评定1235家,完成率达72.2%。全县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完成率达100%。对全县辖区内的109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共收集审核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0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4例。严格计量标准,扎实推进计量检定工作。累计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308台件,其中加油机196台、压力表592块、电子汽车衡22台、电子秤498台。免费检定医用计量器具269台件,其中血压计(表)110台/块、压力表91块、体重秤68台。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88起,调解188起,其中汽车类7起、化妆品类15起、天然气类2起、医疗器械19起、食品类25起、移动类12起、电信类2起、服装类4起、电梯5起、广告类25起、其他72起,接受来访和咨询45人次,办结188件,办结率100%,涉及争议金额19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我局其他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得出2020年度财政其他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价自评分数为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七、存在的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能及时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二)按规定开展批复决算工作,提高预算单位对部门决算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部门决算的重要性,要以单位财务数据为基础,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严格遵守结算纪律,搞好财务收支,按照规定来源取得资金并加以合理使用。

(三)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培训,进而扎实做好基础会计工作。

八、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对预算项目的前期评估工作,充分研究项目可行性,根据项目执行条件及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预算项目管理制度。

2、加强各部门间的相互沟通配合和对项目的跟踪检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绩效管理意识,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相关的知识培训。

九、绩效预算应用建议

1、未能将预算编制程序进行完善,从组织预算编制工作到预算执行,使得预算编制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以自我主观意念为中心,导致预算编制没有统一的可行性参照标准。

2、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需要支出的项目没有额度,而其他项目有额度暂时不用却被闲置。


2020年度质量强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质量强县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质量兴县战略;组织建立全县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定本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报上级部门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和专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案件执法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本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020年,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建立“质量兴郴,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为:建设质量强县  决胜全面小康。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企业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训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项。夯实质量基础,构筑“品牌”工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2020年度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41家企业。

质量指标:健全、完善规模企业9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效益指标:促进经济社会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逐步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深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有效性,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共治的局面逐步完善。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依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和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8〕10号)文件要求,帮助13家企业取得了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到目前为止有临武县玉通雕刻艺术有限公司、临武县舜鑫通天玉器城有限公司、临武县舜通宝玉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临武县红华通天玉器城有限公司、东佳电子(郴州)有限公司、湖南舜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临武县湘菲编织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武通天玉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舜宝奇石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舜鼎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取得19个认证。对取得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县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给予3-10万元每个认证的奖励。再是引导、帮助湖南舜鼎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省级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更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质量强县工作,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刻意抬高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和项目满意度共5个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共11项,三级指标共17项,并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细化,明确了佐证材料的要求。

评价方法:部门自评阶段以每个子项目为单元进行数据等相关材料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各部门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对绩效评分表自评打分,并对照评分细则收集对应的佐证材料。审核阶段由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项目相关单位询问查证、问卷调查或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质量强县专项工作资金下达指标共计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指标下达及资金到位详见表1。

表1质量强县专项工作资金2020年1—12月指标下达及到位情况表

序号 指标文号 指标额度(元) 下达时间 到位金额(元)

合计 —— 100000 —— 100000

1 临财行预〔2020〕5号 100000 20200115 10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质量强县专项工作资金共计支出10万元。主要使用明细详见表2.

表2质量强县专项资金2020年12月30使用明细表

序号 用途 金额(元)

合计 —— 100000

1 办公费 9310

2 专用材料费 15000

3 劳务费 35600

4 印刷费 7898

5 差旅费 29128

6 培训费 306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单位对标准化专项补助经费都能做到专款专用,但费用支出执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监管,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围绕质量强县战略,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平台作用,助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做好标准化管理工作。先后帮助东佳电子(郴州)有限公司、临武县玉通雕刻艺术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取得了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二是引导、帮助湖南舜鼎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省级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是今年郴州市获批省级立项的五个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之一,实现了郴州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零的突破。三是扎实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全年完成57个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声明,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推进质量强县步伐。临武县首个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大冲辣椒”2020年10月30日成功通过省级评审,临武县有望年内拥有首个具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业品牌。五是依法履职,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临武县舜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为湘LJ3756和湘L0PY56两车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行为进行了3000元的处罚,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开展“质量帮扶进企业”行动等质量技术咨询巡回服务,为辖区内相关经营单位提供免费检定服务。截至12月15日,共出动218人次,服务企业104家,其中货运源头企业50家、加油站33家、乡镇卫生院12家、治超站2家、民营医院2家。2020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举行了三天的全县企业首席质量官免费培训,共有23家企业参加培训。

依据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市场活力的重要意义。采取一对一培训的模式,对企业进行培训,确保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到目前为止,今年我县共有57个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声明,超额完成市局下达任务,完成率为178%。

(四)项目绩效情况

社会效益:引导、帮助湖南舜鼎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省级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是今年郴州市获批省级立项的五个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之一,实现了郴州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零的突破。

可持续影响: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并完成省级监督抽查任务4批次、市级监督抽查任务46批次。

公众满意度:满意度为9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为保证标准化项目的顺利推进,我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结合全年的工作,该项目自评评分95分,列为“优”级。

六、存在问题

1、个别项目质量有待提高。因每年申报项目数量多,涉及行业面广,由于专业局限及其他原因,个别标准化项目质量有待提高,试点示范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有待加强。

2、质量工作意思薄弱。在思想观念上一些部门以及企业的领导对质量工作的认识还没有放到应有的位置。一些干部群众不知道从何抓质量工作,工作头绪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不扎实、不深入。

七、建议

1.强化质量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科学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推进对责任单位的质量工作考核,核结果纳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政府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2.提升质量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并提出处置意见。

3.推进质量诚信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评价企业守信状况和信用等级。实现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做到不疏漏、不重叠,有效监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企业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形成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社会氛围。

4.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抓好名牌培育和创建,重点扶持有色金属、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装备、矿物宝石、绿色食品、红色生态旅游等重点支柱产业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帮助企业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检验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品牌奖励机制,兑现政府质量奖励政策,提高企业争创品牌积极性。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无。


2020年度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市场秩序执法专项是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部门“三定”职责,对市县局查办竞争执法案件、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企业信用监管以及年度优秀典型案件评选等给予适当补助,促进全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而设立的项目。具体包括竞争执法专项、打击传销专项、市场主体违法纪录公开专项和优秀典型案例评选等。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假保民生、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执法行动;实施商标战略、打击传销、“红盾护农”、消费维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顿虚假广告等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的绩效目标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案件质量逐年提高,全县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2、2020年度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市场主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共2373户;其中各类企业467户;个体工商户1890户;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核发12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4户。

企业年报应报1664户,已报1562户,年报率93.87%。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应报769户,已报695户,年报率90.38%,

企业信用监管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市场局的部署要求。该项目中企业名单为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抽取并逐级下发,临武县在2020年合计完成6个抽查任务,委托审计169户。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共106项: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

(2)质量指标:

市场执法覆盖率:2020年绩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完成率100%。

执法队伍能力水平: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升。

全程电子化程度: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升,企业全程网上新设立开办384件,占比98%。

(3)时效指标:

专项资金执行率:2020年绩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任务完成时间:2020年绩效指标值2020年底,实际完成时间2020年底,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2020年绩效指标值专款专用,控制在制度规定的标准以内,实际完成指标值专款专用,控制在制度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局职能股室和基层所具体实施项目工作。年初,我局根据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对各职能股室及基层所下发了具体工作任务,并对项目的工作分工、任务分配、资金落实、完成时限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资金支付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临财预〔2020〕1号文件,当年预算安排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100%。专项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专项资金费用支出审批和报账程序规范,会计账册、核算科目完整。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更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市场秩序执法工作,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刻意抬高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和项目满意度共5个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共11项,三级指标共17项,并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细化,明确了佐证材料的要求。

评价方法:部门自评阶段以每个子项目为单元进行数据等相关材料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各部门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对绩效评分表自评打分,并对照评分细则收集对应的佐证材料。审核阶段由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项目相关单位询问查证、问卷调查或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资金下达指标共计20万元,实际到位20万元。指标下达及资金到位详见表1。

表1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资金2020年1—12月指标下达及到位情况表

序号 指标文号 指标额度(元) 下达时间 到位金额(元)

合计 —— 200000 —— 200000

1 临财行〔2020〕11号 55500 20201010 55500

2 临财行〔2020〕11号 4500 20201010 4500

3 临财行〔2020〕17号 70000 20201122 70000

4 临财行〔2020〕17号 20000 20201122 20000

5 临财行〔2020〕17号 20000 20201122 20000

6 临财行〔2020〕21号 10000 20201209 10000

7 临财行〔2020〕21号 20000 20201209 2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资金共计支出10万元。主要使用明细详见表2。

表2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资金2020年12月30日使用明细表

序号 用途 金额(元)

合计 —— 200000

1 办公费 22540

2 专用燃料费 30000

3 劳务费 30825

4 维修费 53279

5 差旅费 6335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设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2)资金使用合规性

本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的用途。

(3)财务监控有效性

本项目支出的审批手续完善,费用报销程序合规,凭证后均附有抽查详细清单。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严格广告监管。大力整治医疗、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切实加大对电视广告、互联网广告监管。及时受理和调处虚假违法广告投诉举报5起,其中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投诉举报2件,实体店3件;立案查处滴水源风景区“天空之镜”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案1起,罚没12万元,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3起,罚没1.35万元。二是大力开展合同监管行动。认真梳理各类合同条款,进一步规范和纠正“霸王条款”。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9起,罚没6.2元。三是大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完成了对全县27户农资经营户的农资大检查,引导、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重要农资产品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四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完成对全县6家液化气站,6家超市、3家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检查,没收不标准称量器12台,严查短斤少两欺诈行为,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以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为重点,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六是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涉及民生民本的水、电、气等价格进行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随意涨价和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起,结案10起,罚没82.75万元。七是严格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全年完成各类商品监督抽样64批次,立案查处工业产品质量不合格案3起,罚没1.35万元。八是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开展车辆生产销售企业检查、二手车市场专项检查、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源头企业超限超载整治、马路市场专项,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九是加大打击传销和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工作力度。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7起,罚没3.45万元,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持照亮照合法经营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数据“多跑路”,部门“协同办”,实现从“跑多次”到“最多跑一次”的变化,打通群众办事创业“最后一公里”,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助推临武经济快速发展。截至11月30日,全县新增登记企业504户,同比增长20%,其中私营企业429户,同比增长21%;农民专业合作社75户,同比增长14%;变更登记479户,注销登记77户,简易注销84户;全程电子化用户申报587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10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4户,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23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15户,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设立3户,注销2户;新增个体经营户1608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18户,小餐饮许可证139户。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与简政放权要求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市场监管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严格监管,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严格落实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探索统一综合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协同监管合力。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年报工作。截至11月30日,我县企业应报1664户,已报1562户,年报率93.87%,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769户,已报695户,年报率90.38%,企业年报率在全市排名第三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在全市排名第二名。四是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公、检、法、纪委及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及信息咨询工作。目前累计共提供信息查询服务3689余次。五是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88起,调解188起,其中汽车类7起、化妆品类15起、天然气类2起、医疗器械19起、食品类25起、移动类12起、电信类2起、服装类4起、电梯5起、广告类25起、其他72起,接受来访和咨询45人次,办结188件,办结率100%,涉及争议金额19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社会效益

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行政审批进一步减少,极大的活跃了市场主体,推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县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进一步活动跃。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水平: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高。

执法队伍素质:2020年绩效指标值整体提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使审批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营商环境: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优化,实际完成指标值环境逐步优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满意度:2020年绩效指标值≥90%,实际完成指标值9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为保证标准化项目的顺利推进,我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结合全年的工作,该项目自评评分95分,列为“优”级。

六、存在问题

1.我局专项资金使用达到绩效目标,未偏离绩效目标。

2.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七、建议

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议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相关知识,加大投入抽样检测的力度,真正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能准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无。


2020年度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第三条“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收费后,依法履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计量收费列入《取消停征目录》第15项。对用于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等涉及消费者权益和安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监测2020年1月开始实施,2020年6月计划完成: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监测2020年1月开始实施;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测2020年6月开始实施。2020年12月计划完成: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监测。

2、2020年度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计量标准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周期送检800台,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加油站30家,加油机130余台,加油枪130余条;超市5家;液化气站5家;公立医院2家,民营医院1家;眼镜制配企业(个体工商户)7家。

质量指标:乡镇医院和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率100%,健全完善规模企业≥9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10万元。

效益指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活力逐步提高,为全县各单位、企业提供免费计量检定减轻经济负担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深化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增强检定工作有效性,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共治的局面逐步完善。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今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专项检查2次,分别为在用强制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加油站30家,加油机130余台,加油枪130余条;超市5家;液化气站5家;公立医院2家,民营医院1家;眼镜制配企业(个体工商户)7家。通过检查,未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计量器具管理及证书打印均使用卓软计量业务管理平台,截至2020年12月14日,共检定辖区内计量器具1094台,其中法检台件总数563台、现场检台总数531台,较上年度增长46.06%;共打印辖区内计量器具证书1084份,较上年度增长39.15%。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更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履行部门主体责任。我局是计量质量免费检定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项目具体责任主体。二是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刻意抬高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和项目满意度共5个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共11项,三级指标共17项,并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细化,明确了佐证材料的要求。

评价方法:部门自评阶段以每个子项目为单元进行数据等相关材料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各部门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对绩效评分表自评打分,并对照评分细则收集对应的佐证材料。审核阶段由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项目相关单位询问查证、问卷调查或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资金下达指标共计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指标下达及资金到位详见表1。

表1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资金2020年1—12月指标下达及到位情况表

序号 指标文号 指标额度(元) 下达时间 到位金额(元)

合计 —— 100000 —— 100000

1 临财预〔2020〕1318号 10000 20200527 10000

2 临财预〔2020〕1319号 30000 20200527 30000

3 临财预〔2020〕1320号 30000 20200527 30000

4 临财预〔2020〕1315号 5000 20200527 5000

5 临财预〔2020〕1316号 10000 20200527 10000

6 临财预〔2020〕1314号 5000 20200527 5000

7 临财预〔2020〕1317号 10000 20200527 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资金共计支出10万元。主要使用明细详见表2.

表2计量质量免费检定工作专项资金2020年12月30日使用明细表

序号 用途 金额(元)

合计 —— 100000

1 办公费 9702

2 差旅费 32681

3 维修费 22135

4 培训费 19239

5 专用材料 6543

6 劳务费 5200

7 委托业务费 45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单位对标准化专项补助经费都能做到专款专用,但费用支出执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监管,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快构建新时代量值传递与溯源管理,发挥计量在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和技术引领,提供计量技术支撑作用,今年县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对城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98%,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100%,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情况进行日常工作督查,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7项,与上年度持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维护专项经费100000元。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计量标准,扎实推进计量检定工作。累计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308台件,其中加油机196台、压力表592块、电子汽车衡22台、电子秤498台。免费检定医用计量器具269台件,其中血压计(表)110台/块、压力表91块、体重秤68台。认真开展玉石检验检测工作。1至11月,我局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共提供免费玉石及贵金属鉴定586批次,出具宝玉石鉴定证书586份,受到宝玉石商家和游客的好评,助推了临武宝玉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社会效益: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对城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98%,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100%,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8%。

可持续影响:共检定辖区内计量器具1094台,其中法检台件总数563台、现场检台总数531台,较上年度增长46.06%;共打印辖区内计量器具证书1084份,较上年度增长39.15%。

公众满意度:满意度为9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为保证标准化项目的顺利推进,我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结合全年的工作,该项目自评评分95分,列为“优”级。

六、存在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仍有缺口。随着各领域抽检需求越来越大,抽查事务专项资金仍有缺口。

二是计量方面。检测仪器老化,甚至不能使用的情况长期存在。从业人员缺乏相关的技术性培训,人员配备不足。计量检定与计量执法联动不足。随着检验检测项目的增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目前实验室检验技术人才匮乏需尽快补充,充实检验检测队伍的技术力量。

七、建议

1、加强计量质量检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计量质量检定人员的业务水平。

2、检验检定工作和行政执法联动不够。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无。


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下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万元,项目实施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主要用于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增强辖区民众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意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维保企业加强自律,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维保企业进行监管。承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控制万台设备事故率和人员死亡率,按规定要求履行工作职能,确保重大危险源,保证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020年内完成特种设备的监察和检验任务,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公众的安全意识,保证年内不出安全事故。

2、2020年度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2020年绩效指标值≥2000人次,实际共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检查459个单位,涉及1120台特种设备,下达66份指令书。“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周”“特种设备知识进校园、进小区”等活动,共发放特种设备宣传资料2600余份,接受咨询1300多人次。

质量指标:特种设备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2万元。

效益指标:加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监管执法能力逐步指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局在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工业产品抽查事务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上科学合理,在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资金拨付上无违法违规情况,在资金使用上无虚列支出,无截流、挤占、挪用情况,坚持科学决策,在经费使用上一直保持科学合理,透明高效,各资金使用单位按要求拨付、使用专项资金2万元,为任务数的100%。社会各界对此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这是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关注民生、助力幸福新临武的有力举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突出,财政资金绩效明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更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履行部门主体责任。我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项目具体责任主体。二是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刻意抬高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和项目满意度共5个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共11项,三级指标共17项,并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细化,明确了佐证材料的要求。

评价方法:部门自评阶段以每个子项目为单元进行数据等相关材料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各部门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对绩效评分表自评打分,并对照评分细则收集对应的佐证材料。审核阶段由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项目相关单位询问查证、问卷调查或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资金下达指标共计2万元,实际到位2万元。指标下达及资金到位详见表1。

表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资金2020年1—12月指标下达及到位情况表

序号 指标文号 指标额度(元) 下达时间 到位金额(元)

合计 —— 20000 —— 20000

1 临财行〔2020〕11号 10000 20201010 10000

2 临财行〔2020〕11号 10000 20201010 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资金共计支出2万元。主要使用明细详见表2.

表2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020年12月30日使用明细表

序号 用途 金额(元)

合计 —— 20000

1 专用材料费 12000

2 差旅费 8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单位对标准化专项补助经费都能做到专款专用,但费用支出执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监管,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针对人流密集的宾馆、商场、酒店和重点企业内的压力容器、锅炉、油气输送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气瓶充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二是做好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及县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为全县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驾护航。三是认真做好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生产安全。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特种设备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生活当中逐渐增多,到2020年12月止,境内13个乡镇共有电梯362台,锅炉18台,起重设备46台,压力容器12000余只,压力管道73000余米,厂场内机动车辆5辆,索道1条,大型娱乐设施7台/套。特设股为保证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共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9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66份,对3家有历史遗留问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促完成了注册登记、整改验收。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1起,结案11起,罚没25.5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罚没款金额25.5万元。

2.社会效益。加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监管执法能力。

3.可持续影响。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优化,实际完成指标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逐步优化。

4.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满意度:2020年绩效指标值≥90%,实际完成指标值9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为保证标准化项目的顺利推进,我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结合全年的工作,该项目自评评分96分,列为“优”级。

六、存在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仍有缺口。随着各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工业产品抽查事务专项资金仍有缺口。

二是资金分配相对合理,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

七、建议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项目预算立项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完善;

二是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专款专用,无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挪用现象,无超标准支出、超预算等情况。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无。


2020年度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9〕15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20〕11号)以及《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郴州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目标任务的通知》(郴食药安委发〔2020〕1号)下达的抽检任务,组织开展了2020年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020年,初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年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量达4批次/千人,主要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2、2020年度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70批次。

质量指标:完成省、市抽检任务完成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抽检费65万元。

效益指标:通过监督抽检,及时了解、分析、评估我县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的风险,并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指标值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指标值长期。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确保临武县食品安全,增加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2020年度970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其中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749批次,完成食品抽检221批次),2020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66%,食品抽检合格率99.55%,综合抽检合格率98.87%。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达97%,抽检合格率较高,抽检工作对食用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有正面积极作用,可持续影响明显。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更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食品药品等抽检工作,使抽检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履行部门主体责任。我局是食品药品等监督抽检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项目具体责任主体。二是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刻意抬高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和项目满意度共5个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共11项,三级指标共17项,并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细化,明确了佐证材料的要求。

评价方法:部门自评阶段以每个子项目为单元进行数据等相关材料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各部门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对绩效评分表自评打分,并对照评分细则收集对应的佐证材料。审核阶段由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项目相关单位询问查证、问卷调查或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专项下达指标共计65万元,实际到位65万元。指标下达及资金到位详见表1。

表1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专项资金2020年1—12月指标下达及到位情况表

序号 指标文号 指标额度(元) 下达时间 到位金额(元)

合计 —— 650000 —— 650000

1 临财行预〔2020〕5号 200000 20200115 200000

2 临财行〔2020〕11号 32800 20201010 32800

3 临财行〔2020〕17号 67700 20201122 67700

4 临财行〔2020〕21号 249500 20201209 249500

5 临财行〔2020〕21号 100000 20201209 10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专项资金共计支出65万元。主要使用明细详见表2.

表2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专项资金2020年12月30使用明细表

序号 用途 金额(元)

合计 —— 650000

1 检测检验费 477100

2 专用材料费 80767

3 劳务费 45000

4 检测试剂费 10595

5 差旅费 33538

6 服务费 3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2020年,县财政局年初做预算的时候就把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经费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经费。财政部门根据我局抽检工作完成的进度,分批分次拨付专项工作经费。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郴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郴州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目标任务的通知》(郴食药安委发〔2020〕1号)和临武县委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20〕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20日制定并印发了《临武县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着力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入手,对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开展抽样工作,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整个抽检任务分为两大块,一部分检测项目由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机构临武县质量计量检验检定中心开展了检测工作,另一部分无法通过下属二级机构完成的检测项目则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我局于2020年1月份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放心春节,在“两节”期间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武县内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100批次;6月份经县政府招投标,确定了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三方圆检测监管服务有限公司),并于7月正式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至11月27日完成了全部170批次食品和7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合格率为98.87%。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749个批次,合格率为98.66%。完成食品抽检221个批次,合格率为99.55%。

(四)项目绩效情况

社会效益:2020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66%,食品抽检合格率99.55%,综合抽检合格率98.87%。同时2020年临武县暂未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

可持续影响:根据《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2020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66%,食品抽检合格率99.55%,综合抽检合格率98.87%,抽检合格率较高,抽检工作对食用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有正面积极作用。

公众满意度:满意度为9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监督抽检,及时了解、分析评估我县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形势及存在的风险,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了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结合全年的工作,访项目自评评分97分,列为“优”级。

六、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活用品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单位的抽检检测的项目、批次正逐年增加,抽检过程也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不合格产品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实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保障食品安监督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监督抽检覆盖率,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申请县财政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资金支持力度。

七、建议

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议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相关知识,加大投入抽样检测的力度,真正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能准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无。


2020年度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食品快速检验车辆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的文件精神,用于快速检验车辆完成对县内食品监督抽查、快速检验任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验,及时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纠正和处理,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避免食品安全严重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020年,通过实施食品快速检验项目,宏观掌控全县各类食品整体安全现况,客观评价和发布食品安全现状,食品问题发现率和处理率显著提高,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监管满意度提高。

2、2020年度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2020年度完成计量检定器具≥1600台件,完成食品检测报告≥300份,完成玉石及贵金属鉴定书≥2000批次。

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抽检覆盖率≥90%,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合格率、批发流通环节食品合格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合格率≥95%。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2020年1-12月;预算执行率100%。

成本指标: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费12万元。

时效指标:2020年内完成。

效益指标:促进食品市场经济发展。

可持续影响: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指标值长期。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完成全县食品快速检验监督抽检任务,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保障市民的“舌尖安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配备了食品检测分析仪、超声清洗机、搅拌机、离心机、旋涡混合器等多种检测仪器,能够对果蔬、猪牛肉、鱼虾、熟肉制品等食品开展农兽药残留、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8个项目的快速检测,多数检测项目20分钟就能出结果。该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为数量指标完成市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质量指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性达98%,时效指标在年度内完成,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满意度达98%以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更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食品药品等抽检工作,使抽检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一是履行部门主体责任。我局是食品药品等监督抽检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项目具体责任主体。二是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刻意抬高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指标、过程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和项目满意度共5个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共11项,三级指标共17项,并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细化,明确了佐证材料的要求。

评价方法:部门自评阶段以每个子项目为单元进行数据等相关材料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各部门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对绩效评分表自评打分,并对照评分细则收集对应的佐证材料。审核阶段由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项目相关单位询问查证、问卷调查或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经费专项下达指标共计12万元,实际到位12万元。指标下达及资金到位详见表1。

表1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专项资金2020年1—12月指标下达及到位情况表

序号 指标文号 指标额度(元) 下达时间 到位金额(元)

合计 —— 120000 —— 120000

1 临财预〔2020〕1321号 30000 20200527 30000

2 临财预〔2020〕1322号 40000 20200527 40000

3 临财预〔2020〕1323号 50000 20200527 5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专项资金共计支出12万元。主要使用明细详见表2.

表2食品快速检验车辆运行专项资金2020年12月30日使用明细表

序号 用途 金额(元)

合计 —— 120000

1 办公费 5105

2 印刷费 8473

3 差旅费 22252

4 专用材料费 8990

5 专用燃料费 30000

6 劳务费 25500

7 维修费 1968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2020年,县财政局年初做预算的时候就把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经费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经费。财政部门根据我局抽检工作完成的进度,分批分次拨付专项工作经费。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具有移动性强、检测时间短、检测精准度高等特点,是一个可移动的小型实验室,大大提高了快检效率,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快检过程中,检测人员将严格按照食品抽检规程及产品抽检要求,现场取样、检测、公示结果。对于检测车检测到的问题食品,执法人员将监督经营者下架问题食品,并进行抽样实验室做进一步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做出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运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和检测人员还会接受市民免费送检及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对全县各农贸市场、农民自产自销疏导点、水果店、超市等重点领域开展流动快速检测,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力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份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放心春节,在“两节”期间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武县内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100批次;6月份经县政府招投标,确定了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三方圆检测监管服务有限公司),并于7月正式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至11月27日完成了全部170批次食品和7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合格率为98.87%。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749个批次,合格率为98.66%。完成食品抽检221个批次,合格率为99.55%。

(四)项目绩效情况

社会效益:2020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66%,食品抽检合格率99.55%,综合抽检合格率98.87%。同时2020年临武县暂未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

可持续影响:根据《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2020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66%,食品抽检合格率99.55%,综合抽检合格率98.87%,抽检合格率较高,抽检工作对食用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有正面积极作用。

公众满意度:满意度为9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监督抽检,及时了解、分析评估我县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形势及存在的风险,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了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结合全年的工作,访项目自评评分94分,列为“优”级。

六、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活用品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单位的抽检检测的项目、批次正逐年增加,抽检过程也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不合格产品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实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保障食品安监督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监督抽检覆盖率,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申请县财政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资金支持力度。

七、建议

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议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相关知识,加大投入抽样检测的力度,真正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能准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无。


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临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郴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2020年下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项目实施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主要用于全县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保障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一系列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020年,初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年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量达4批次/千人,主要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全县药械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2、2020年度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2020年绩效指标值≥28家,实际完成28家,完成率100%。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三查三单”制度;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及“双随机”抽查。

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2020年绩效指标值≥14家,实际完成14家,完成率100%。加强日常巡查,做好食品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三查三单”制度。

药店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09家,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35人次,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5起,结案15起,稽查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92家,完成率100%。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20年绩效指标值≥400人次,实际完成400人次,完成率10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出台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工作机制等文件,并以局机关为单位举办了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班4次,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能力。

(2)质量指标

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2020年绩效指标值100%,对全县涉药、涉械单位共109家检查实行了全覆盖,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完成率100%。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共28家检查实行了全覆盖,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完成率100%。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专项资金执行率:2020年绩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任务完成时间:2020年绩效指标值2020年底,实际完成时间2020年底,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2020年绩效指标值专款专用,控制在制度规定的标准以内,实际完成指标值专款专用,控制在制度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局职能股室和基层所具体实施项目工作。年初,我局根据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对各职能股室及基层所下发了具体工作任务,并对项目的工作分工、任务分配、资金落实、完成时限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资金支付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临财预〔2020〕1号文件,当年预算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100%。专项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专项资金费用支出审批和报账程序规范,会计账册、核算科目完整。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订了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各职能股室、基层监管所根据各地实际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日程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形成了统一领导、目标集中、分工明确的项目管理体系。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项目管理难度大。在市场监管局的精心组织下,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按上级制订的总体工作计划开展,对项目实施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有序,确保了监管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经费下达指标共计60万元,实际到位60万元。指标下达及资金到位详见表1。

表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资金2020年1—12月指标下达及到位情况表

序号 指标文号 指标额度(元) 下达时间 到位金额(元)

合计 —— 600000 —— 600000

1 临财行预〔2020〕5号 100000 20200115 100000

2 临财行预〔2020〕22号 100000 20200401 100000

3 临财预〔2020〕1324号 70000 20200527 70000

4 临财预〔2020〕1325号 20000 20200527 20000

5 临财行〔2020〕11号 50000 20201010 50000

6 临财行预〔2020〕85号 200000 20201126 200000

7 临财行预〔2020〕91号 10000 20201209 10000

8 临财行〔2020〕21号 50000 20201209 5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资金共计支出60万元。主要使用明细详见表2.

表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资金2020年12月30日使用明细表

序号 用途 金额(元)

合计 —— 600000

1 办公费 37642

2 印刷费 30144

3 差旅费 83476

4 培训费 2258

5 专用材料费 147234

6 劳务费 160890

7 维修费 47391

8 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其他支出经费 9096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专项项目资金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逐一落实,我局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根据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工作完成的进度,分批分次拨付专项工作经费。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是扎实开展好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及县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全县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二是严格落实省、市局的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餐饮业“文明就餐、公筷公勺”倡导行动、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大米专项整治、食盐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规范专项排查整治、夜宵摊店食用油和非法添加、“放心早餐”整治、“推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做好药械安全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把药械质量关。二是加强药械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台账。对全县辖区内的109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五是狠抓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六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查药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完成率100%;对553家餐饮企业完成量化分级评定,完成率达92%;完成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评定1235家,完成率达72.2%。全县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完成率达100%。全年累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5次,出动检查人员282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5家次,检查学校食堂177家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家次,检查食品小作坊14家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243家次,特殊食品经营户131家次,餐饮单位1202家次,早餐店441家次,冷冻库45家次,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168条,责令整改147家。查处未经许可从事豆腐生产经营“黑作坊”6家,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8家,引导办证3家。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45个,下达责令整改书34份,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6人,收缴问题食品50余公斤,整治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11户,责令停产停业3户;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16次,培训师生4400余人次。立案办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7起,结案36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食品案件1起,罚没款49.6万元。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共收集审核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0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4例。加强特殊药品日常监管。截至目前,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案件。共出动药品、医疗器械各类执法人员172人次,稽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92家次,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5起,结案15起,共计罚没款25.8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社会效益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高。通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县局举办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班,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2020年绩效指标值基本可控,实际完成指标值基本可控。

食品药品产业发展:2020年绩效指标值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实际完成指标值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药品安全宣传月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科普知识。

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享共治水平: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高。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开展“双落实、双提升”行动。通过服务、培训和执法三项举措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建立专业化检查员队伍,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舆论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2)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高。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2020年绩效指标值整体提高,实际完成指标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建立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专业化执法队伍,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基层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装备能力: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逐步提升。共为5个基层所均配备食品监管必要设备,使基层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得到逐步提升。

食品药品安全环境: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步优化,实际完成指标值食品安全环境逐步优化。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满意度:2020年绩效指标值≥90%,实际完成指标值90%。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2020年绩效指标值逐年下降,实际完成指标值逐年下降。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延伸维权服务的触角,及时办理各类投诉举报。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监督及时了解、分析评估我县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形势及存在的风险,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了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结合全年的工作,访项目自评评分96分,列为“优”级。

七、存在问题

1、目前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财政投入不足、监管经费缺乏,需增加食品安全监管资金的预算。

2、人员不足、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短缺,需要尽快加配强、配齐、配备。

3、乡(镇)、村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完善,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内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

八、建议

1、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群众满意度指标有待提高:原因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随之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

3、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增加项目经费资金,完善工作所需配套设施设备,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工作。

九、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无。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docx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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